李敖是一个饱受争议的人物。
很多人对于一代才子李敖的有着不同的看法和评价。
马家辉认为李敖很有个人魅力,他既有阳刚一面,也有阴柔一面,照顾女孩的细心程度无人能比。
蔡澜则反感李敖,认为他把老婆的疮疤挖出来,且睚眦必报,别人说他一句坏话他就要告。
黄霑非常佩服李敖,认为他的散文写得极好,但因李敖打官司厉害,称自己不敢见他。
虽然李敖的文学才华和思想深度得到很多人的赞赏,但是他的某些行为和观念却有很大争议。
他自己曾放言“做弱者,多不得好活;做强者,多不得好死”这样的话。
说起李敖,人们也会不自觉地想起他那些风流韵事。
他情史丰富,女友众多,两段婚姻更是惹人注目。
1979年,李敖与胡因梦在萧梦能先生花园新城的家中初遇,当时李敖被胡因梦的美貌吸引,规规矩矩地鞠了九十度躬,给她留下良好第一印象。
当晚,虽然李敖带着自己的女友刘会云,但他仍热切地与胡因梦交谈,并送胡因梦新书。
之后李敖常常约胡因梦见面谈心,并带她参观自己的豪华书房,随着交往加深,两人的感情开始萌芽。
热烈期间,胡因梦有次前往印尼工作的21天里,竟花了十万台币电话费与李敖互诉衷肠。
胡因梦回来后,二人开始同居。
虽然李敖感情上是花花公子,但他的生活却极度自律。
李敖不抽烟、不喝酒、不娱乐,他的行事风格也与众不同,半夜三点起来工作,早上六点再睡一下,李敖将这种不规律的作息称为“起居无常”。
李敖有每天喝咖啡的习惯,对不喜欢的食物,坚决不碰,是个特立独行的人,而他也乐于做这样的自己。
在感情上,他坦率直白,丝毫不掩饰自己的情感经历和态度,这些独特的生活习性和情感经历都与传统观念中的行为模式大相径庭。
李敖与胡因梦于1980年结婚,但两人婚姻仅维持了3个月22天。
曾担任李敖与胡因梦婚礼的证婚人的孟绝子,他评价说在李敖的天地中,胡因梦找不到真善美。李敖所追求的真善美是董狐、司马迁、文天祥那一类血泪染成的,是悲壮而深沉的,与胡因梦心目中的真善美不同。
这和胡因梦内心憧憬的爱情有所偏差,这或许从一开始就为他们的婚姻埋下了隐患。
胡因梦曾在自传中指责李敖选择性失忆,认为结婚并非她想要的完美爱情,婚后双方有诸多不堪忍受之处。还指出李敖在初恋所受创伤影响了他对待女人的态度。
在爱情里,李敖有着自己的无奈,他曾说“爱情本是不死的英雄,但肉身太重,我们飞不起来。”
这段婚姻也只能成为人们口中一段充满遗憾与纠葛的往事。
1985年,50岁的李敖与19岁的王志慧(即王小屯)相识。
当时在等公交车的王小屯,在认真阅读一本《千秋评论》,神态像极了他曾错过的小蕾,李敖情不自禁上前搭讪,二人由此结识并开始交往 ,李敖为她改名王小屯。
这段忘年恋两人谈了8年,因年龄面临诸多阻碍,学校师生的恶评、校领导的干涉以及父母的强烈反对,但王小屯不为所动,甚至以终身不嫁相逼,最终在哥哥的劝说下,父母才同意这门婚事。
1992年李敖去王小屯家接亲,因岳父母年纪比他小,不知如何称呼,便深鞠一躬,向他们承诺会对王小屯好,这一真诚举动给双方都留下了深刻印象。
婚后李敖彻底收心,不再如过往那般在感情上“漂泊”,而是专心对待王小屯。
王小屯曾对李敖说“如果你有了别人,我会二话不说,马上走人”,但这句话并未成真,二人婚后育有一子李戡、一女李谌,王小屯还协助李敖校对新书,二人相互持,婚姻持续到李敖去世。
李敖的人生可谓跌宕起伏,早年间,他情感行事作风强势,常因观点的坚持和利益的维护而陷入争斗的漩涡,也因此落下了放荡风流、个性好斗且绝不妥协的声名。
但却在年过半百之际有幸与知心爱人相逢,令人意外的是,这位不羁的浪子竟能在婚后全心投入家庭,并将婚姻经营得温馨美满,这样的蜕变确实不易,也算是复杂人性中的一抹温情吧。
李敖虽已离去,但他传奇的人生故事依然被人们常常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