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以正义极刑推动“天下无拐”

京墨科技君 2025-03-06 06:44:54

据贵阳中院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5 年 2 月 28 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余华英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法院经审理查明,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于 1993 年至 2003 年期间,分别伙同他人,在贵州省、重庆市、云南省等地流窜作案,拐卖儿童十七名。据此,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不服,提出上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依法核准余华英死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安排余华英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2022 年 7 月,余华英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刑事拘留。2023 年 9 月 18 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华英提出上诉。2023 年 11 月 28 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二审开庭。二审庭审后,检察机关提出发现余华英有漏罪未处理,建议发回重审。2024 年 1 月 8 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发回重审。2024 年 10 月 11 日,案件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余华英被控拐卖儿童人数从 11 人增至 17 人。2024 年 10 月 25 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24 年 12 月 19 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庭作出裁定,驳回余华英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本裁定为终审裁定,余华英不能再次上诉。

这个罪恶累累的人贩子,终于结束了她可耻的一生。对余华英执行死刑,体现了人民司法的公正性,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余华英被两次判处死刑。2023 年 9 月,贵阳中院在一审中就已经判决余华英死刑。二审期间,发现余华英还有遗漏拐卖儿童犯罪事实,又发回重审。重审不是 “多此一举”,因为重审中认定余华英拐卖儿童的数量从 11 人增至 17 人。这不是简单的数字变化,这背后是多个家庭的苦难被法律给予了公道,体现了人民司法对每一个具体的 “人” 负责的态度。时间久远,邪恶不会主动消失;证据难寻,司法机关就去打捞真相:一桩一件地查清案件,一点一滴地固定证据链,就是为了彻底清算人贩子的罪行。

对余华英执行死刑,体现了我国死刑制度对极恶犯罪的有效震慑。

犯罪必然要付出代价,极恶犯罪必须付出生命的代价。拐卖犯罪将儿童作为 “商品”,严重冲击社会良知与法律红线,必须重拳打击。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是法治社会、文明社会对抗野蛮犯罪的最强 “底牌”。事实上,人贩子余华英在落网之后,在法庭上一直态度嚣张,从来没有真切悔罪、积极交待罪行。死刑 —— 剥夺生命,就是对这种极恶分子的有效震慑,让他们真切感受到生命被剥夺的恐惧,从而宣示 “铁腕治拐”、实现 “天下无拐” 的决心。任何人贩子都不要心存侥幸,没有一个人能逃脱法律的严肃制裁。

对余华英执行死刑,是对受害者的正义告慰,有利于修复受损害的社会关系。

人贩子罪恶滔天,将无数被害家庭推入苦难的深渊。被余华英拐走孩子的母亲罗兴珍,在孩子被拐的原地摆摊整整 27 年,苦苦等待孩子归来;1995 年,年仅 5 岁的杨妞花被余华英从贵州拐卖到河北邯郸,直到 2021 年通过网络视频寻亲才找到了故乡,也是她的勇敢控诉让余华英的罪行东窗事发。人贩子已死,大仇得报,死刑是对受害者最好的安慰,也希望受害者能借这个机会走出阴霾,重新开始生活。

依法严厉打击拐卖犯罪,对极恶者处以极刑,能有效震慑拐卖犯罪。此外,还应坚持打防结合,彻底肃清 “拐、送、销” 黑色产业链,推动实现 “天下无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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