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底,上海65岁的赵女士因下体疼痛去医院检查,这一检查不要紧,竟然从赵女士体内找到了一金属异物。
医生在给赵女士进行手术过程中,从患者下体取出了一金属异物,也许其他人不认识这是什么,但这个金属物体对医生们来说是再熟悉不过的了,这不就是手术中常用的缝合针么?
更加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这根针一直都在患者的体内,竟然长达32年之久。
这根针为何在赵女士体内留存了32年之久?赵女士究竟遭遇了什么?
一、回溯往事要说这根针是怎么进入赵女士体内的呢?这就要从32年前的一场手术说起了。
32年前,也就是1984年,当时的赵女士正怀着孕准备生产。1984年4月,赵女士由于产前宫缩住进了上海的一家社区卫生院里,经过一系列的检查后,医院告诉赵女士,孩子头围比较大,顺产会很吃力,建议她剖腹产。
当时剖腹产手术不像现在这么普遍,手术技术也没有那么成熟。赵女士和丈夫担心如果手术过程会出现什么意外,影响到孩子那就追悔莫及了。最后夫妻俩商量决定顺产。
在生产过程中,医生为胎儿顺利产出,对赵女士的会阴部位进行了侧切,侧切是顺产过程中很常见的一种做法,是为了防止会阴的撕裂,对会阴进行侧切,让胎儿更好的出来,减少对产妇的伤害。
半个小时后,赵女士的儿子顺利产出,整个生产过程都很顺利。生产完之后,医生给赵女士的侧切部位进行了缝合。
但此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其他的产妇过了一周左右,侧切伤口也就愈合了,没有疼痛感,但赵女士的伤口却一直不见好,半个月过去了还是疼痛难忍。
静静地在床上躺着还行,只要一动,甚至连咳嗽、打个喷嚏之类的都会引发剧烈的牵扯痛。赵女士原本以为可能是因为她的伤口恢复的比别人慢,所以痛感才会持久至今,也就没怎么在意。
但是一个月过去了,这样的症状不但没有减轻,反而越来越重。最后不得已,赵女士和家人又到了医院进行检查。
但检查后,医生只是告诉赵女士,她的侧切伤口还没有完全恢复好,本来生产过后身体就比较虚弱,伤口恢复的慢也是很正常的,只要勤消毒,在家静养肯定会好的。就这样,赵女士被劝回了家。
但没想到的是,这一劝就是痛苦的开始,赵女士整整被折磨了32年。生产后的几个月内,伤口本应该恢复的赵女士却依然承受着下体剧烈疼痛的折磨。
有时候,虽然不是经期,但赵女士还是会出现莫名其妙出血的状况,每次上厕所或者来例假期间,下体更是疼痛难忍,甚至还会伴有腹腔部位的疼痛。
下体的疼痛让赵女士的生活和工作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每次向丈夫倾诉,得到的总是丈夫的不耐烦,“别人生个孩子都好好的,就你事儿多!”久而久之,赵女士也不愿意和丈夫诉苦了,夫妻感情越来越淡了。
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每次去检查,各项检查结果都显示正常,难道这是自己产后的后遗症?赵女士也不禁怀疑起来。
2004年,赵女士开始出现大便带血的症状,而且出血量还比较大,也不是例假,怎么会无缘无故流这么多血呢?赵女士赶紧到医院就诊。
医生诊断后告诉赵女士她得的这是痔疮,生产过的女性得痔疮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让赵女士不要担心,服药之后肯定能控制住病情,赵女士这才放了心。
果然,赵女士在服用了一段时间药物之后,大便带血的现象真的消失了。但奇怪的是,下身的疼痛感依然还存在,之后,赵女士又多次去妇科医院就诊,但自己的病情终究没有得到一个定论。
自己身体的疼痛,再加上丈夫的不理解,赵女士的心情也一度低落沮丧,疼痛感一直伴随着她,有时甚至还要用止疼药来缓解疼痛。久而久之,赵女生变得越来越沉默寡言、心情忧郁,整个人像变了个人似的。
生活中的不顺心和情绪的低落,让赵女士先后患上了尿路感染、高血压、脑膜瘤等多种疾病。这么多年以来,赵女士一直在跟病魔做斗争,她的丈夫也跟她分居了。
但值得庆幸的是,赵女士的儿子健康的长大了,如今也有了自己的小家庭,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
二、找出罪魁祸首2016年6月,赵女士再次出现了便血的情况,儿子周某陪同母亲去医院就诊,本以为是痔疮发作,开点药就没事了,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医生的无意检查,却在赵女士的下体内找到了一金属异物。
医生将此事告知了儿子周某,要求立即住院进行手术,要从赵女士的体内取出这个金属异物。当天下午,医生从赵女士的隐秘部位取出了一根外科手术用的缝合针。
这根针已经弯曲成椭圆形了,而且还锈迹斑斑,可见其年头久远,手术室的医生和护士看到这根针时都惊呆了。
术后,医生询问赵女士是不是之前做过手术?为什么体内还留了一根缝合针?听到这赵女士自己也不禁吓了一跳,迄今为止,自己唯一一次手术就是生儿子的时候,侧切伤口用针进行了缝合,难道是那个时候留下的针?
想到这里,赵女士的气不打一处来,原来自己这么多年屡遭病痛折磨,罪魁祸首竟是这根针!赵女士的情绪彻底崩溃了,儿子在病床前安慰着母亲说:“妈妈,你放心,我一定为你讨回公道!”
但赵女士和儿子都明白,32年前的事,如今已物是人非,要讨回公道何其艰难。
三、据理力争几经三番,赵女士的儿子最终找到了这家社区卫生院,医院经过几次改革,当时的医护人员早已离岗。而那个为母亲缝合伤口的医生,也早已退休。院领导也表示这件事过了这么久,查起来也很难,如何论个孰是孰非呢?
医院的推诿让赵女士和儿子周某十分恼火,前前后后去了几次医院,但每次都是协商无果,眼看医院给不了一个说法,2017年,儿子周某将医院举报到了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请求由卫生部门出面调解。
赵女士声泪俱下,向卫生部门诉说了自己这些年的遭遇,控诉医院的行为完全是医疗事故,要求医院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0万人民币。可是医院这边认为仅仅因为一枚缝合针,就要赔偿数100万元,有些狮子大开口。
这次调解最终以失败告终,后来周某一气之下直接将医院告上了法庭。
在诉讼过程中,赵女士和儿子周某有两点明确要求,一是要求医院向赵女士赔偿精神损失费100万元,二是要求医院向赵女士进行赔礼道歉。
很快,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个案件。法院意识到这场案件的严重性,他们特地委托了上海市医学会对案件的情况进行鉴定,以便划分这场医疗事故的责任。
医学会的鉴定结果中明确表示,赵女士的身体因此受到的损伤,应当评定为四级医疗事故。赵女士下体的疼痛、痔疮等跟这根针有关,医院理所当然要负责,而其他的脑膜瘤等疾病和这根针无关,医院不用为此负责。
对于这个鉴定意见,医院方面的律师却表示不同意,他认为赵女士的手术过于久远,当时的病例、手术等资料都无从考证,在案件的举证方面存在明显的漏洞。
医院的态度将周某彻底激怒了,医院竟然不认账,自己的母亲为此承受了三十多年的折磨,医院竟如此敷衍。可是,如果医院也没办法证明自己没有错,那这个过错方又该怎么认定呢?
民法典规定,只要医院违反了诊疗机构的规定,或者医院拒绝为患者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又或者篡改、伪造、销毁患者的病历资料,都可以直接认定医院为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
但认定过错方的前提是,一定是要有损害事实的存在。而赵女士的案子中,医院方面的律师就是抓住了这一点,对医院的行为进行了否认。毕竟事实需要证据支撑,没有证据,一切都是纸上谈兵,医院何罪之有呢?
最终,法院的判决结果中将关于申请100万精神损害费的诉求驳回,判定医院向赵女士赔偿15万元。
32年的病痛、32年的折磨最后以15万的赔偿金告终,赵女士和儿子都为此感到愤愤不平,可这又能怎么办呢,自己没有证据一切就都是在做无用功。
赵女士的遭遇固然让我们同情,但这也同时折射除了几十年前中国卫生管理体系、患者的维权意识等,都处于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
医院和医生的过错是不容置疑的,这起医疗事故对医院和医生也起到了一定的警醒的作用,医生一定要有过硬的职业素养,才能在岗位上救死扶伤。
对于我们而言,我们要从赵女士的事件中吸取教训,一定要重视自己的身体健康,有了不舒服及时就医。但愿每个人都能健健康康,不要让这样的悲剧在我们身上重演。
参考信息:
文史海记,2024.09,《1984年因医生疏忽,一手术针滞留体内,32年后当事人:赔我100万》;
奇文汇,2024.06,1984年因医生疏忽,一手术针滞留体内,32年后当事人:赔我1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