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大全能源(688303)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184,780.00 万元,均为预期或有经济损失。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一审判决结果:1、确认原告新疆贤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的权利义务关系于 2023 年 12月 31 日终止;2、被告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新疆贤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租金、人员薪酬损失合计 3,058,075.11元;3、被告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新疆贤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律师费100,000 元;上述款项合计 3,158,075.11 元,被告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4、驳回原告新疆贤安新材料有限公司、新疆登博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下面是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