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大纵湖镇:近百吨垃圾长期堆积“美丽乡村”环境被严重污染!

扬子边走边看 2024-06-05 10:36:46

【中宏网讯】乡村要振兴,环境是底色。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但在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的大纵湖镇三官村S125省道朱沥沟大桥下,却“隐藏”着一个数百平方米的“垃圾场”,数百吨生活垃圾废物堆积成山,村民反映强烈。

近日,村民陈某某实名向本网反映,在大纵湖镇三官村,生产生活垃圾被倾倒至朱沥沟大桥下面,占地面积上百平方米,数量近百吨,已经持续很长时间了,给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盐都区近年来一直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三官村还被列入2020年‘江苏省乡村旅游重点村’,这种现象与一直在进行的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背道而驰。”村民陈某某说。

第一时间进行了实地探访,记者来到了村民反映的朱沥沟大桥下,整个现场不堪入目,生产生活垃圾完全处于裸露的原始堆放状态,没有采取任何“三防”措施,刮风尘土漫天飞扬,地面油污横流。现场还有辆拖拉机正在倾倒类似污泥浊水的垃圾,废水、废渣肆意流淌。而后,记者在现场用工具深扒了几处垃圾堆,不乏废旧电池、废机油等危险废物。

路过的村民向记者透露:“本地和外地的个别人及单位直接把垃圾运到这里倾倒,这样的情况很常见,已经持续好长时间了,严重影响了周边的环境,存在安全隐患。”

本网致函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人民政府进行核实,截至发稿时大纵湖镇人民政府始终没有给予正式的书面回复。为了更进一步核实事情的真相,本网致电该镇党委宣传委员,其表示收到函件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了相关情况,与相关的职能部门商讨具体的处置应对措施。通过现场分析和排查监控,锁定了这些生产生活垃圾固体废物是镇外农用工程车转运过来的,已经找到了当事人胥某某,并对其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和约谈,最终,当事人承认了倾倒垃圾的事实。堆积的垃圾等待处置中,同时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将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

记者咨询了生态环境部门的资深人士,表示生产生活垃圾废物倾倒、堆积具有随机性和隐蔽性,极易出现重复倾倒、堆积的现象,给监管造成很大的难度,因此在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中,始终要加强普法宣传,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充分实现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使得环境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处理,有效避免更大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应当认真吸取教训,建立垃圾管理长效机制,对生产生活垃圾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进行严格规范管理,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更大的努力。本网将继续跟踪该事件的处理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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