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一新浪微博博主爆料,在江西一起股东股权纠纷案中,小股东假称“大领导”做靠山,以此言语威胁,逼大股东以5.5亿元收购其1.4亿元占比22%的股份。
据爆料人自述,2010年底,曾任江西省政协十届、十一届委员的江西企业家肖立新,与朱某宝、林某、龚某军三位股东以6.015亿元的价格拍下广西百色房地产项目“滨江半岛项目”,共同出资6.495亿元成立广西龙湾房地产公司。其中肖立新出资5亿余元,占股78%,其他三位股东共同出资1.45亿元占股22%(朱某宝占股8.5%;林某占股8%;龚某军占股5.5%)。
2012年三位小股东提出,要将所持的22%股份以月息三分且复息的条件高价卖予肖立新。在遭到肖立新拒绝后,三位股东在股东会议上,对各项合法决议均投反对票,并以职务侵占、挪用公司资金等罪名向公检法机关控告肖立新。不久,工程被迫停止施工,项目陷入困境,公司濒临破产。
2016年江西省公安厅跨省对肖立新刑事立案侦查,罪名涉嫌职务侵占罪。2017年10月21日,肖立新被江西省公安厅刑事拘留。期间,朱某宝、林某、龚某军提出1.4亿元投资款转成借款要价5.5亿元且全部要付现金,再次被肖立新拒绝。次年,8月27日,南昌市湾里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高利转贷罪、挪用资金罪三罪对肖立新提起公诉。
在一份南昌湾里区法院2020年3月9日作出的(2018)赣0105刑初50号刑事判决书上,对肖立新作出如下判决: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证据不足,高利转贷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00万元。此时肖立新已被羁押两年四个月。
这份爆料中指出,解除羁押的肖立新曾与三股东之一的龚某军见面。二人录音显示,龚某军数次强调为另一股东林某前来传达内情,并说道:“林某认识大领导且关系不一般,此案的材料已经送往北京,中央联合的工作组马上会下来江西,如果现在不以1.45亿的价格收购林某(8%)的股份,谁也帮不了你,99%会再进去,(罪名)会更重,还会连累很多人。”
“出事了,你什么都没有了,自由都没有了。之前检察院说,要判你15年、20年,这次肯定还要加刑。检察院说你是高利转贷,都不能判缓刑。北京认为你另两个罪名都是铁板钉钉的,大领导要说你有罪,你也没有办法,改不了。”
大白新闻随后联系了涉事双方,当事人肖立新说,当时土地是以260万元一亩购买,项目一期商品房成交均价在4000元/平方米左右,整体项目处于亏损状态。但在此类语言的威胁下,他被迫同意以1.9亿元收购朱某宝和龚某军投资款8000多万的股份,林某的股份目前则处于法院冻结状态。
对于爆料中所提的录音是否存在,龚某军并未否认,但对于录音所述内容,龚某军认为“他以为这个录音有用,根本没有用”“他也说过这样的话”“傻子都知道我威胁他有用吗?”“法院包庇了他,把他从一个最重的犯罪搞成缓刑”“不是靠哪个人的一句话,靠哪个录音,靠什么东西把一个完全犯罪的证据可以推翻”。龚某军认为自己很亏,投资3000多万,虽然股份已被肖立新收购,但有一部分还欠着。据肖立新所提供的收购信息,肖立新以8700万元收购龚某军股份,目前支付8017万。
朱某宝称“没有听说过录音中的内容,虚假成分很大”,至于是否以月息三分且复息的条件高价卖股份,及2017年要求以5.5亿元收购1.4亿元股份,“有这回事,但具体数字记不太准确”,朱某宝认为自己5000多万的投资十几年以1.1亿被收购,是“大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吃的我们好惨”。
林某认可自己在广西百色房地产项目“滨江半岛项目”中拥有股份,但对录音内容,林某则表示“这种谣言的东西没意思,我也不清楚,我也无所谓。”随即便挂断了电话。
据悉,目前肖立新已向江西省高院提出申诉。
撰文:林红
坐等后续
自己的合伙人有什么背景自己肯定很清楚哈
水太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