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他怀揣着梦想回到故土,挥洒汗水,将一片荒地变成了丰收的梨园。十年后,轰鸣的机器碾碎了他的希望,只留下满目疮痍和一纸冰冷的赔偿协议。
这是发生在河南叶县返乡创业大学生贾柯身上的真实故事,而这故事的背后,是无数返乡创业者共同的迷茫和困境: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发展发生冲突,当法治精神遭遇地方政策的挑战,他们,该如何自处?
一切源于一条高速公路的修建。叶鲁高速项目,本是造福一方百姓的民生工程,却意外地将贾柯推向了风口浪尖。
他苦心经营的七亩梨园,恰好位于项目规划红线之内,面临被征用的命运。支持国家建设,贾柯义不容辞,可当他看到那份薄薄的赔偿协议时,心却凉了半截。区区十八万,就想打发他十年的辛勤付出?
“零星果木”,这是叶县政府对贾柯梨园的定性,也是他们给出低价赔偿的依据。可贾柯不认,他指着那些枝繁叶茂的梨树,一字一句地说:“这是经济林,不是什么零星果木!”
按照国家标准,经济林的赔偿金至少是“零星果木”的两倍,可叶县政府却搬出所谓的“平顶山市33号文”,坚称赔偿只能依据地方政策执行,司法厅的意见根本不算数。
“市里33号文件才是真理”,轻飘飘的一句话,却如同一记重锤,狠狠地砸在了贾柯的心头。难道在某些地方官员眼里,地方政策可以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难道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只能任由权力随意践踏?
贾柯的遭遇,并非孤例。近年来,随着国家大力鼓励返乡创业,越来越多的有志青年选择回到家乡,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他们中有的是像贾柯一样扎根农业的“新农人”,有的是投身工业、服务业的创业者,他们怀揣着梦想,渴望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生活。
然而,现实却远比想象中骨感。政策扶持不到位、融资渠道不畅通、市场竞争激烈……形形色色的难题,如同道道关卡,横亘在返乡创业者前进的道路上。而贾柯事件,则更为赤裸裸地揭示了返乡创业者面临的另一重困境:法治环境的缺失,让他们缺乏安全感,更让他们对未来充满迷茫。
程序正义,是法治精神的应有之义。然而,在贾柯的梨园被拆除的过程中,我们却没有看到应有的协商、告知和听证,有的只是粗暴的强拆和冰冷的数字。试问,在这样的环境下,谁还愿意返乡创业?谁还敢将梦想寄托在家乡的土地上?
“要致富,先修路”,这句耳熟能详的话语,曾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人为家乡建设贡献力量。然而,在修路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忘记“要护梦,先问需”。如何平衡国家发展与个人利益,如何用法治保障返乡创业者的合法权益,这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时代课题。
贾柯的梨园,承载着他十年的心血,也承载着他对家乡未来的希望。如今,梨园虽已不在,但它所引发的关于法治、关于公平、关于梦想的思考,却仍在继续……
“400多人”,这个数字如同巨石一般,重重地压在人们心头。据网友爆料,为了拆除贾柯的梨园,叶县政府竟然出动了400多人的队伍。试问,如果没有来自上级的授意,如果没有相关部门的默许,谁敢如此胆大妄为?谁又能调动如此庞大的人力?
在“400多人”的背后,隐藏的是权力运行的暗箱操作,是某些地方政府对法律法规的漠视,更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践踏。在他们眼里,似乎只要打着“发展”的旗号,就可以肆意妄为,就可以将个人利益踩在脚下。
然而,他们忘记了,发展不是掠夺,更不是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来成就另一部分人的利益。真正的发展,应该是包容的、可持续的,是让所有人都能共享发展成果的。
“半截视频不好评论,赔偿肯定有,估计没有达成一致!”一些网友的评论,看似“理性”客观,实则充满了无奈和无力感。在强拆的事实面前,在权力和资本的双重压力下,个人的声音显得何其微弱,个人的力量又是何其有限。
“如果是建高速公路,确实理应让路,关键是赔偿一定要让个人得到保障。”这句朴素的话语,道出了无数人心底的声音。支持国家建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前提是个人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保障。
在贾柯事件中,争议的焦点在于赔偿标准。叶县政府以“零星果木”为由,只愿支付区区18万元,而贾柯则坚持认为自己的梨园属于“经济林”,赔偿金额应翻倍。
那么,“零星果木”和“经济林”究竟有何区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零星果木”指的是那些零星栽植、不成片、不成规模的果树,而“经济林”则是指以生产果品、饮料、油料、香料、木材等为主要目的的人工林。
从贾柯梨园的实际情况来看,显然不符合“零星果木”的定义。他种植的梨树品种优良,管理规范,已经形成了相当的规模,并且已经开始产生经济效益,完全符合“经济林”的标准。
叶县政府之所以刻意将贾柯的梨园定性为“零星果木”,无非是想压低赔偿标准,减少财政支出。然而,他们这种做法,不仅损害了贾柯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法律的公信力,更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更令人气愤的是,当贾柯拿出法律法规据理力争时,叶县政府却搬出所谓的“平顶山市33号文”,声称赔偿只能依据地方政策执行。
地方政策与法律法规相冲突时,应该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明确规定:“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
很显然,叶县政府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他们无视法律法规的权威,将地方政策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这种做法不仅是错误的,更是危险的。
法治社会,理应是规则先行,法律至上。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活动。
贾柯事件,再次敲响了法治建设的警钟。法治的道路没有捷径可走,法治的成果需要我们倍加珍惜。只有让法治的阳光照耀到社会的每个角落,才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暖,才能让返乡创业者拥有更加美好的未来。
七亩梨园,或许只是中国广袤土地上一个微不足道的角落,但贾柯的遭遇,却折射出无数返乡创业者的共同困境,也引发了人们对于法治环境、营商环境的深刻反思。如何才能呵护好返乡创业的星星之火,让它在广阔的农村大地上形成燎原之势?
首先,要找到平衡发展的这杆秤,既要推动经济发展、建设美好家园,也要维护个人权益、守护创业梦想。二者并非不可调和的对立面,关键在于找到平衡点,以法治为准绳,以公平为底线,才能实现共赢发展。
七亩梨园的故事, 或许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 但它所引发的思考却不能停止。 法治社会的建设, 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 让我们携起手来, 共同营造尊重法律、 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让每一位返乡创业者都能在充满希望的田野上, 书写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