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网络上出现《河南高院的荒唐判决:保护无效的合同 支持一毛的高息》的贴文,引发网友关注。河南周口市金财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善友在贴文中说,河南高院判决支持王爱枝等人与金财源公司之间的债务转移合同纠纷诉讼请求,就等于认可沪商公司与大夏公司之间利息高达一毛的民间借款合同有效,这是变相保护支持了非法集资和非法借贷,他对这样的判决难以接受。河南高院随后回应称,网上文章不实,不存在一毛的高息,债务转移也合法有效。金财源公司随后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投诉举报。目前,河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公室已将金财源公司的信访材料转到河南省高院,让其对案件进行评查。
非吸案爆雷
郑州市管城区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和郑州市中级法院的刑事裁定书显示,2011年4月份,新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新敏认识了沪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戴廷超,二人商议成立沪商公司康桥分部,由刘新敏担任总经理,负责经营管理,每单业务给戴廷超两个点的提成。
戴廷超负责的沪商公司升龙分部在2011年3月至10月,刘新敏负责的康桥分部在2011年5月至10月期间,以投资理财、高息回报为诱饵,通过与众多客户签订《担保函》及《借款/担保合同》,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15个多亿。
2011年7月12日,沪商公司向大夏公司汇款1001万元。7月18日,大夏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某的丈夫陶安琪以借款人身份给刘新敏出具《借条》,称“今借到刘新敏现金人民币壹仟陆佰陆拾万元整(16600000.00)。2012年2月29日前还清”。该借条上加盖了大夏公司的合同专用章。
刘新敏在2016年9月21日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供述:“陶安琪借我公司的钱,本钱1000万元,利息按1毛计算。”
2014年10月9日,郑州市管城区法院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判处戴廷超、刘新敏等8人2到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6万、8万、10万和20万不等的罚金,同时判决“涉案赃款、赃物依法追缴”。2015年3月4日,郑州市中级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大白新闻注意到,非吸案发之前,由于发生挤兑,刘新敏将沪商公司拖欠部分集资参与人的投资款1600多万元以“对接”形式转移给了大夏公司,让大厦公司负责偿还,以抵顶大厦公司向沪商公司的借款本息合计1660万元。
2012年3月2日,陶安琪以金财源公司的名义分别向李海龙、王爱枝、吴新元、陆红梅、胡静、吕爱香、刘颖、任秀平等8人出具了欠条。欠条显示,其中欠王爱枝现金633万元,欠胡静现金250万元,欠任秀平现金217.08万元。欠条上约定,还款自2012年3月2日至2012年12月30日止到期支付本金,月利息2%。到期后,金财源公司未支付本息。
法院否认支持高息
2013年8月23日,任秀平、王爱枝、胡静三人分别向周口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金财源公司偿还欠款和利息,获得支持。金财源公司上诉后,河南高院裁定发回重审。周口中院分别判决驳回三人的诉讼请求。任秀平、王爱枝、胡静又分别上诉到河南高院。
2016年12月28日,河南高院分别作出二审判决,撤销周口中院的一审判决,金财源公司偿还任秀平借款本金185.943万元及利息(以73.8072万元为限)、偿还王爱枝借款本金550万元及利息(以215.22万元为限)、偿还胡静本金250万元及利息(以85万元为限)。
金财源公司不服,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7日分别作出裁定,指令河南高院再审。
河南高院再审对一、二审查明的部分事实予以确认。另认定:任秀平、王爱枝、胡静主张的出借款项属于康桥分部刘新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中债权债务转移部分。据此认为,任秀平、王爱枝、胡静的涉案资金并不包含在刑事判决认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范围内。
2017年12月20日,河南高院作出再审判决,改判金财源公司偿还任秀平借款本金162.723万元及利息(以738072元为限);改判金财源公司偿还胡静借款本金203.2万元及利息(以85万元为限);关于王爱枝案件,维持二审判决。
金财源公司认为,河南高院的二审和再审判决,是保护了无效合同,并变相支持了“1毛多的非法高息”。
去年12月,河南省高院审监庭的林秀敏法官向媒体表示,他们已经关注到这个案子的网络舆情,当事人在网上进行了不实的说法,经过合议,他们已经向宣传部门送交了审查报告,当事人反映的情况都不存在。“你可以看看判决,我们是按照同期贷款利率,根本没有什么一毛的任何内容”林法官认为债务转移合法,案件也都进行了审查,“债务转移合同肯定是有效的,他们两家都有债权债务,当时政府工作组处理的时候,有一部分债务接收下来了,接收了打的欠条,就形成了一个新的一个债权债务关系了,这不是很好理解吗?”
金财源公司指出,法院判决金财源公司偿还任秀平、王爱枝、胡静等8人欠条上的本金数,就相当于让金财源公司承担了0.1202元的月利率;二审判决偿还三人本金合计985.943万,相当于让金财源公司承担了0.087元的月利率;再审判决偿还三人本金915.923万,相当于让金财源公司承担了0.0666元的月利率。如果算上判决支持的高额利息,二审和再审判决就分别让金财源公司承担了0.1959元和0.1755元的月利率。
涉案资金应由公安追缴
金财源公司于2020年10月11日和11月25日向正在河南高院巡视的河南省委第一巡视组两次寄送了书面举报材料。今年三四月份,又向河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公室进行了投诉。
8月27日,金财源公司的代理人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任东杰告诉大白新闻,金财源公司8月11日从河南高院了解到,金财源公司投诉给河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的材料,获得了重视,投诉材料已转交给河南高院,让河南高院对案件进行评查。
任东杰介绍说,8月11日,河南高院审监庭法官韩明亮在向金财源公司介绍信访情况进展时表示,他们在评查过程中肯定会认真地看材料。同时还表示,评查实际上面不宽,比较窄,量太大,不会像审理时从案件事实、从证据从头开始,完全地进入档案的文书卷宗系统,评查确实也做不到,这是现实情况。同时,韩法官建议金财源公司,如果有机会可以向最高法院第四巡回法庭信访,上级法院比本级法院效果会好些。
8月27日下午,大白新闻多次拨打河南高院审监庭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金财源公司表示,他们会根据河南高院的本次评查结果,考虑是否需要继续投诉。
新海公司和沪商公司以及戴廷超、刘新敏等8人所涉非吸案爆雷距今已有十年,在涉案人被判刑之后,任秀平、王爱枝、胡静等集资参与人的投资款在法院判决落槌之后也已被执行到位,但是,引发的信访事件却不断。
任东杰认为,金财源公司与任秀平、王爱枝、胡静等人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来源于沪商公司将其对非法集资参与人的债务转移给了金财源公司。而在戴廷超、刘新敏等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中,任秀平、王爱枝、胡静等三人出借给沪商公司的资金,在案证据和生效的刑事判决能够确认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资金的一部分,也就是构成非法集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之规定,河南高院应当裁定驳回任秀平、王爱枝、胡静三人的起诉。根据法律规定,沪商公司借贷给大夏公司的1001万元,由于来源于沪商公司的非吸资金,依法属于违法所得,公安机关在办理非吸案件中,应当进行追缴。即使金财源公司向部分集资参与人出具了欠条,同意接受沪商公司的债务转移,这种债务转移也是无效的,因为债务转移必须以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为前提,而本案中,沪商公司与集资参与人之间并不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在金财源公司不同意向集资参与人偿还时,法院也不能支持集资参与人的诉求,更不应该支持高达1毛多的高息。
撰文/孙涛
支持怎么了?高院支持你又能咋滴?肯定可以找到相关法律规定,即使找不到合理的条文,也可以有解释权。你没事网上曝光哗众取宠,这是对大河南高院的严重挑衅,大河南这么牛逼,是你这种小脚色可以随意挑衅光大吗?用司法的手段,让你认罪伏法,把你们通通抓起来。
如果这事儿要是胡说八道的话,早抓人了。呵呵
呵呵!又转到河南高院了。
河南法官也厉害
月息一毛就是年利率120%,一年翻倍还多,这不是高利贷是什么?
一毛利息其实很正常,借9000一年还10000
这个牛🐮🐮🐮🐮🐮🐮🐮
法院,大善[点赞]
大概看了一下,本金都800多万了,这么多年还900多万,不知道1毛多的月利率是怎么来的。
一毛月息我给大家解释一下啊,就是借一万一年以后连本带息一共两万二!明白了吗?说白一点一毛息一年就是本金×1.2+本金!
年化120%
现在民间借贷高利息的都是血本无归,不怕你利息高,要回去本金才是牛逼。
呵呵[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题目和内容不符合。
支持法院
月息一毛即每月利息是本金的十分之一,年息一毛即每年利息即等于本金,标准的高利贷。
当初你借人家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要还[笑着哭][笑着哭]
借八年,年息10%就够翻倍了……
高人!唉
我数学不好,语文理解能力差。不知道文章的算法。搞不来
金财源公司就是垃圾,套路借款人吗,明知道一毛利息不合法还承诺按照1毛利息,现在是故意不还本金,必须让他还本付息并重重处罚
这个金财源公司是不是借了集资诈骗公司的钱没还是关键!!
如何处罚高利贷??
会不会到最后:我们都是文科的数学不怎么好,算错了。
每个月一块钱一毛的利。这样说大家都懂了吧。
一家人哪有不支持的
到底是大夏还是大厦?
高院算什么、
一毛是高息吗?银行都比这高
泉州的法院感觉对这类案件,就是比较支持那些放贷的
扯淡,非法债权转移是无效的,照你个法官理解洗钱不应该定罪,你个法官半路出家的吧
高利贷受法律保护了?
从焦作十七中的事件已经看出来了,河南高院是真牛[点赞][点赞][点赞]替焦作教育局把锅接过来了。而且毫不避讳
如果是月利10%,利滚利的话1万块一年要还3万多
法官都不懂法还有什么好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