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撞死人,父母仅被发教育令,网友:一条人命只是发个教育令?

德赛科技 2022-05-09 15:52:42

一条人命只是发个教育令?

这是一则关于15岁少年无证飙车致人死亡的微博新闻下方的热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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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则评论引起了小编对此事的关注和思考。

01事件回顾

这个事故发生在2021年11月14日晚上9点多,当时一辆蓝色的电动三轮停在斑马线上,结果被一辆由西向东的摩托车迎面撞个正着,事故发生后,交警赶到现场,发现电三轮车的车头已被撞烂,两名男子被倒在了地上不省人事,经查,被撞的是一位64岁的陈某,肇事的是一位15岁的吴某,两人都在事故中受了伤,随后两人被120救护车送到医院抢救,经过治疗,吴某脱离了生命危险,被撞的陈某因为伤势过重不治身亡。

民警勘察事故现场发现,电三轮车被摩托车撞出13米远,结合摩托车的行驶轨迹,警方认为事故发生时,15岁少年吴某严重超速,他的速度是81-88km/h超过了限速标志的速度,达到60%以上,进一步调查后民警发现,其驾驶的摩托车还存在套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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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民警根据对其家庭的走访了解到,发现吴某长期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因父母平时忙于工作,对他疏于管教,因此吴某经常和他的朋友三个一群两个一党出来游玩,开着摩托车在各个地方转,或者干一些违法的勾当。事发当晚,他为寻找刺激在道路上飙车,结果闯下大祸,因为吴某未满足16周岁,不能按照交通肇事罪对他进行处理,最终,警方对吴某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由于赔偿金额无法谈拢,陈某家属诉至法庭。法院审理认定,吴某承担全部责任,死者的赔偿金由监护人支付。

其实,不难看出,吴某之所以如此,跟父母的家庭教育的缺失有着很大的关系,所以,除判定赔偿责任外,法院随后向吴某的父母发出来《家庭教育令》,让其父母积极履行其监护责任,尽到监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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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家庭教育令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你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吗?让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

全国首例发出《家庭指导令》的是在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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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继在多个城市首份《家庭教育令》发出。在贵州遵义,一对父母离异后,双方存在家庭教育的失职,这也是贵州遵义首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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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继之后,粤首份也随之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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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地发出《家庭教育令》是让各位父母更加注重家庭教育,但这也暴露出两个问题,一是青少年的教育问题,二是家庭教育问题。

回归这个热议的话题,不难发现,吴某因为长期辍学,加之是父母未曾管教,是隔代在养,他在社会上经常游荡,沾染了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导致他的身心发展、三观都出现了扭曲。那么为什么会出现青少年辍学的情况?这也就是青少年的教育问题,是父母、学校、社会的责任。

而《家庭教育令》的作用是促进家庭教育和纠正监护人失职行为,但主要的问题点在于真正改变父母的不在于教育令,而在于改变父母错误的教育方式,需要一系列的科学指导和干预措施。这一纸禁令,并不能让家长指导如何改善亲子关系,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家庭的教育行为。

03网友各执说辞

小编翻看了各个网友的说法,有的网友说,教育是件大事,孩子的成长不只是身体更在于心理,心理出现了偏斜问题,迟早会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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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根本还是在于孩子的父母对孩子是否有过管束,家庭的亲子关系是否和谐,孩子没有教育好,父母是最直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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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网友,态度强硬,认为孩子已经不是一次两次这样的情况了,这里面有父母教育的缺失,但是责任不仅仅于此,并不能因为他还小而让他不接受惩罚,也正应了评论当中的那句,一条人命只是发个教育令吗?

小编做一下解释分析,不满16周岁,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处理结果是家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更重要的是还被法院发了教育令。这样的处理结果,这位网友表示强烈不满,这样的心情都可以理解,但是这也是目前法律框架下最严厉的惩罚了,在此案件中,吴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此罪并不在八项严重的暴力犯罪之列,并且未满16周岁,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各个网友对此事件的热议,时刻提醒着各位做父母的,家庭教育的缺失对孩子的成长是十分不利的。家庭教育任重而道远!

04写到最后

陪伴是最好的爱,请“依法带娃”。

教育孩子,和孩子一起成长,是每个家庭的必修课,父母不教,社会教 法律教,最后是一生绕不开的“还债之旅”。

家庭教育往往比学校教育更重要,作为父母,请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务必认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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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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