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作为,业主能集体炒掉它吗?律师详解更换物业全流程

赵律师在南昌 2025-02-11 14:57:25
核心结论

✅业主有权依法更换物业✅需经过「双2/3」表决程序✅原物业拒不离场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速查

1️⃣《民法典》第278条

更换物业公司需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经参与表决中「双过半」(面积+人数)同意即可

2️⃣《物业管理条例》第11条

业主大会有权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 重点提示:无需100%业主同意,但程序必须合法)

真实案例拆解

案例1:北京某小区成功换物业

背景:物业长期不作为,电梯故障率超60%(来源:北京晚报报道)

关键动作:▶️ 业委会收集237户联名信(占总户数55%)▶️ 街道办见证下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率72%▶️ 新旧物业交接时报警处理原物业滞留问题

结果:法院判决原物业10日内撤场

案例2:上海业委会程序瑕疵败诉

教训:未提前15日公示会议议题避坑要点:

✅ 会议通知须书面送达/公告✅ 表决票须保留原始签收记录

更换物业6步流程图

① 20%业主提议 → ② 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 → ③ 街道办备案监督

④ 现场/线上表决 → ⑤ 公示决议7日 → ⑥ 发解聘函+招标新物业

⚠️ 三大常见误区

业主行动指南

证据收集清单:

物业费收支明细(要求公开)

设施损坏照片/维修记录(带时间水印)

业主投诉记录(微信群聊天公证)

对抗耍赖三招:

向住建局物业科投诉(留存受理回执)

拒交物业费需同步发书面告知函

新物业进场当日请民警现场见证

评论区说说你对你们家物业的满意度,欢迎吐槽!#业主维权 #物业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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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执业律师,专注民商事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