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足协副主席,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原司长王登峰贪污、受贿案进行审理。
一、贪污罪。涉案金额4670.13万余元,其中180.49万余元未遂。
二、受贿罪。涉案金额966.469万元。
总共5千多万元。
王登峰2011年11月,任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2014年至2019年间,担任了第十届中国足协副主席。负责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并于2022年担任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赛事办公室副主任。
就是这样一位负责体育卫生和青少年足球工作的领导,都能贪污五千多万元。更何况足协权力机构的核心管理层了。
近期央视消息,原足协主席陈戌源的调查工作已经基本告一段落,他的涉案金额或将超过30亿元!
陈主席仅仅担任足协主席3年多,就贪污受贿30亿巨款(核4.2亿美金)绝对可以说富可敌国了。
2022年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GDP总额排名:
图瓦卢- 0.7亿美元
瑙鲁- 1.4亿美元
基里巴斯—2.2亿美元
帕劳—2.7亿美元
马绍尔群岛—2.9亿美元
密克罗尼西亚— 4.5亿美元
我们的足协主席凭一己之力超越了5个国家(地区),接近第六位。
这样的巨款简直令人咋舌。简单计算一下,30亿除以3年(1095天),每天的贪污金额是将近274万。要知道270多万可能是一个家庭几辈子的收益啊。我们的足协主席一天时间就做到了。
十年前的足坛反腐,谢亚龙等领导涉案金额几百万就判了10年,那么根据这个标准。陈戌源该受到怎样的惩罚呢?有没有懂法律的老铁给球迷们普及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