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旅游开发公司擅自在黄河滩区建儿童游乐公园。占地370.68亩的“法莉兰童话王国”,建设中虽多次受到行政处罚,但其仍建成并投入运营。鉴于对滩区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影响,该游乐公园最终被拆除。
8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自2018年12月7日以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治理成效,并发布了包括上述案子在内的十大典型案例。
对于上述案例,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表示,检察机关在充分调查基础上,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采取多种方式,督促、帮助其依法履职,最终解决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九次行政处罚没有解决的问题,拆除了全部违建,370余亩土地恢复生态地貌。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典型案例情况
黄河滩区擅建儿童游乐园
威胁到黄河行洪安全
2017年8月,河南省郑州某旅游开发公司在未办理规划、用地等行政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在黄河滩区建设一个占地370.68亩的“法莉兰童话王国”儿童游乐公园。
公园内建造占地4508.89平方米的砖混结构房屋16处,硬化地面60926.27平方米建设停车场,倾倒渣土34840立方米,建设围墙2050米,并存放大量游乐设施。
在公园建设过程中,相关行政机关多次给予行政处罚,但该公园仍继续施工,并建成投入运营,对滩区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影响,且威胁到黄河行洪安全。
2019年2月,河南省检察院接到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移交的问题线索。通过赴实地勘察现场、走访惠济区政府、调取行政部门执法相关证据材料、询问相关证人等方式,办案检察官进行调查取证,召开案件论证分析会,确认了公园项目损害公益的事实。
公园建设中多次被行政处罚
行政部门未穷尽其法定监管手段
检察机关查明,该公园建设过程中,惠济区国土局于2018年4月至8月期间,对其立案查处4次,作出4份行政处罚,要求其限期拆除非法建筑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处以罚款446万余元,该公司仅缴纳罚款38万余元,且未拆除违法设施。
惠济区国土局4次向惠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4次裁定由古荥镇组织实施拆除;古荥镇政府于2018年6月责令其停止施工1次;惠济区环保局于2018年6月立案查处1次,处以罚款42.78万元;惠金河务局于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期间立案查处3次,处以罚款14.8万元。
根据上述查明的情况,检察机关认为,惠济区国土局已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而古荥镇政府、惠济区环保局、惠金河务局虽作出了罚款或责令停工通知,但并未穷尽其法定监管手段,未依法有效恢复土地生态,致使违法建设对黄河行洪安全、滩区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影响,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建议督促三部门严格履职
游乐园被拆除占地恢复生态原貌
2019年3月21日,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在惠济区人民政府向古荥镇政府、惠济区环保局、惠金河务局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依法查处涉案企业违法行为,拆除违法建筑设施;采取补救措施,有效恢复受损土地生态;严格规范履职,切实保护黄河滩区环境资源;完善监管措施,加强河道内建设项目管理。
检察建议发出后,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积极与相关责任主体沟通联络,取得惠济区党委、政府的理解与支持,跟踪督导三行政机关及时全面履职。
在惠济区政府统一协调指挥下,2019年3月底,该主题公园主体建筑16处砖混结构房屋被拆除。6月29日,主题游乐园60926.27平方米硬化地面全部拆除,游乐设施、建筑垃圾及倾倒的渣土全部清理并进行复绿,370余亩被占用土地恢复原有生态地貌。
对于该案的典型意义,最高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国土、河务、环保、镇政府等部门职责存在交叉,具体问题由多头管理,执法上难以形成有效监管合力,致使问题久拖不决。
“该案此前经有关部门多次办理,仍然未能得到解决,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这位负责人说,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之后又主动与省、市、区河长办对接,多次与相关行政机关会商座谈,引导涉案企业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帮助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形成执法合力。通过检察监督权与行政管理权的有效衔接,促使这一黄河“四乱”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红星新闻记者 高鑫 赵倩 北京报道
编辑 柴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