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金水县两名教师溺亡事件还没有结束,就传来记者到当地采访被打的新闻。
两位老师在金水县马场镇外出听课过程中溺亡,现在家属说法是,老师为了迎接上级检查才下河滩捡石头,要求认定为工伤;而学校说绝对没有这样事情,都是老师私自下河游玩导致,和学校无关。
就是带着这样的疑问,极目新闻派记者李某前往金水县马场镇采访此事。
结果在途中遭到“三人组”的殴打,殴打持续了有10多分钟,殴打结束后他们一行人又返回擦去记者车辆门把手的指纹,行为之专业令人惊叹!
李某随后报警,此事又毕节市督办,官方也很快发出了通报。令人惊讶的是打人的“三人组”居然都是警察,本来是为人民惩恶扬善的警察居然充当打手殴打记者,惊讶之余令人后怕。
打人的“三人组”分别是马场镇副所长熊某、两名辅警李某和陶某,官方也很快做出了回应,“三人组”被行拘,熊某被免去职务调离公安系统,两名辅警被辞退处理。
记者李某被鉴定为轻微伤,通过照片我们可以看到李某嘴角流血、脸部肿胀,作为记者他不敢还手,因为一旦还手就会被认定为互殴,而且在3人的合围下文弱的记者也只有挨打的节奏。
其头部也有明显的肿胀,手指也有损伤被打上了纱布。
打人“3人组”仅仅被行政拘留遭到网友的不解,因为作为警察打人就属于知法犯法的行为,应罪加一等。
随后有律师发表言论,这三个人不仅要被行政拘留还可能会面临刑责。这位律师要求不仅要对3人殴打的行为进行处罚,还应该对他们毁坏记者手机、眼镜等财物的行为进行追责,按照法律规定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如果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就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通报描述,李某被毁坏的财物有手机和眼镜等物品,记者使用的手机都是高清摄像的手机,大多为苹果手机的居多,而一部手机的价值就可以达到5000元以上,如果深追究起来这位熊姓副所长不只是被免职那么简单。
相信记者背后的媒体也会为他伸张正义,因为李某代表的是一个群体并不是个人,追究到底是为李某讨公道也是为记者群体维权。
金水县这趟水感觉越搅越浑,“3人组”打记者事件认为是欲盖弥彰,越遮掩越表明他们不想让外界知道2位老师溺水的真相,那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央媒也对此表示质疑。质疑反对记者采访的行为,是不是要试图掩盖什么?2位老师溺水事件肯定是属于意外性,那么争论点就是对溺亡是否为工伤做论断,可就算是工伤谁又能为这件事担多大的责任呢?也不至于这样阻拦吧。
结语。认为该自己承担的责任就主动承担,上游的水电站是主责,学校是次责,学校也不要把责任都推脱干净,毕竟老师是在工作开会途中出意外的,本来不混的水让这打人“3人组”越搅越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