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因一张照片获奖5000元,25年后却说:钱给少了,我要280万

玖号放映厅 2024-11-23 19:44:49

四川省乐山市,有一座高达71米的弥勒坐像,前段时间即我们熟悉的“乐山大佛”,之前还因为头上长草上了回热搜。

然而,佛山除了有一座坐着的大佛外,其实还有一座仰面朝天,呼呼大睡的“睡佛”。

关于这“睡佛得从一张照片说起……

话说在1989年的5月11日,一名来自广东顺德的农民来到了乐山旅游。

这农民名叫潘鸿忠,他在参观完了乐山大佛等旅游景点之后,就心满意足的准备乘船返航。

马上就要离开了,潘鸿忠就想着:最后拍张照片纪念一下吧。

于是,他举起了手中的傻瓜相机,随手拍了一张远景照片。

这一天,一名友人来到潘鸿忠家里登门拜访。因为这友人没有去过乐山,想要看看传说中的乐山大佛是什么样。

潘鸿忠立马兴奋了起来,赶紧将自己拍的照片搬了出来,一张张的拿出来详细的介绍,顺便讲了自己当时的感想。

翻着翻着,就翻到了潘鸿忠拍的那最后一张照片。

“嗯?”

将照片拿出来之后,潘鸿忠发现有些不对劲,照片中的山看起来怎么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睡觉的健壮男人?

他仔仔细细看了好几遍,确认不是自己眼花了,不禁高声喊道:“又有一座巨佛出世了!”

潘鸿忠发现的这个“佛”名叫乐山睡佛,也被称为隐形睡佛。

潘鸿忠为自己的发现振奋不已,赶紧将照片和自己的发现寄给了四川省文化厅。

文化厅的工作人员很重视,专门安排了考察队前往考察,一致认定,那确实是一座“睡佛”,甚至连山上的塔都被认为是这尊睡佛的不可描述之物。

四川文旅很开心,这不就有了新的宣传点了。对潘鸿忠这个发言人也没有吝啬,不但授予了他乐山荣誉市民的称号,还给他寄去了5000块钱。

潘鸿忠自己写的《乐山巨佛发现记》还被刻成了石碑。

这可是89年的5000块钱,已经是一大笔钱了。

1992年,潘鸿忠发现乐山文物保护所等6家单位擅自使用了自己拍摄的那张照片,就跟四川省版权局提起申诉,经过协商之后,被诉单位决定一次性赔付他17000元作为补偿。

这件事本来可以就此成为一桩佳话的。谁曾想,进入20多年后,却成为了一桩闹剧。

86岁的潘鸿忠起诉乐山市政府、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说身为乐山睡佛的发现者,这20多年来自己没有获得任何的物质奖励,逢年过节的甚至连个问候都没有。

其中200万为发现者的物质奖励,剩下80万为每年给予发现者的慰问金及其他经济补偿。

同时要求在乐山大佛景区显要位置,竖立不少于两处的“巨型睡佛发现人是潘鸿忠”的牌;在乐山佛山博物馆内的乐山大佛陈列室,也得注明发现人潘鸿忠的相关事迹。

简而言之,就是他觉得当年的5000块钱太少了,想要“一鱼两吃”。

结果乐山中院直接不予受理,说“潘鸿忠不属于提起侵害发现权纠纷诉讼的适格主体。”

人心不足蛇吞象,不外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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