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即便是再小的错事,我们也不要想当然的认为是没有问题的,哪怕只是写下一个名字,都可能会触犯法律,为自己的事业画上句号。
陈盈洁又有闽南语歌后之称,被誉为歌坛大姐大,歌曲《海海人生》、《错误的爱》、《一杯美酒》、《风飞沙》、《浪子的心情》、《等无人》、《毛毛雨》等等,都是非常经典的歌曲。
在电视上,她是众人仰慕的明星前辈,导师。但在生活中,她却因为欠债不还,被曝出晚年凄惨,69岁即将入狱的消息。陈盈洁作为歌手,其收入比普通人的收入其实还更高。
但陈盈洁不仅欠债,还向自己的朋友借款不还,在向邱姓友人借款台币280万(也就是人民币65万元)时,要求除了她本人签名之外,还需要另外找一个人作为担保人。但她并没有找到可以给自己担保的人,让自己的大姐帮忙担保,但大姐并不符合担保条件,只能找妹妹帮忙担保,但妹妹并没有出面签名。
为了能让自己获得这部分借款,陈盈洁在妹妹不知情的情况下,教唆自己的姐姐伪造了妹妹的签名,让妹妹成为自己的担保人。倘若能还钱,妹妹也不会太生气,但陈盈洁到期并未还款,妹妹的房产因此抵押,她才知道自己签名被伪造了。
陈盈洁被起诉,但她并不觉得自己有错,法院2度撤销后案件被发回高院,陈盈洁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教唆伪造有价证券罪,但她仍然否认自己有罪,被判3年2个月。姐姐主动认罪,阐述经过主动承认错误,因为态度诚恳,被判一年并缓期三年实行。
经过陈盈洁的三次上诉,最高法院最终认为,她的上诉没有合理理由,被驳回上诉,全案也下了最终定论。换句话说,这次陈盈洁,才算正式获刑3年,即将会被带走入狱。
相关部门扣除陈盈洁已返还的犯罪所得66万9800元,也就是借钱不还的这些钱,还剩下43万200元被追缴没收,倘若没钱还款,还是有理可原,但有钱不还天理难容,她终究因为自己的贪心和教唆亲人伪造别人签名付出了代价。
普通人总觉得明星赚钱很多,事实上也确实如此,108万元的身家,不说能确保一辈子生活富裕,但度过普通的一生,还是非常宽裕的。倘若陈盈洁暗示还款,她是完全不会受到影响,今后还可以用明星的身份继续唱歌,受到粉丝的爱戴,但不仅不还款,还拒不承认错误,那迎接到的,就只有法律的制裁和事业的凉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