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为保障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和出行安全,曹妃甸交警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在国庆节第二天查获一名无证驾驶人员,最终该驾驶员被依法处以拘留及罚款的处罚。
10月2日上午,曹妃甸交警二大队民警刘振永等人在迁曹高速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在对一辆冀B6L***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该驾驶员并不配合,在车内关紧车窗拒不出示任何证件,经过民警耐心劝导,该驾驶员勉强开门接受检查。经查,该驾驶员驾驶证已被吊销,驾驶人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该驾驶人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拘留及罚款。
在此,曹妃甸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必须取得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