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迄今最大的新闻,莫过于“华为前员工被拘251天”的新闻。华为的全球瞩目光环至今未褪色,在国内更是高举爱国大旗,消费者业务窜升迅猛。在这个大背景下,此次风波可谓吸足媒体眼球,官媒、商业媒体和自媒体全部参与热议。
由于此次风波兼具戏剧性与秘史性,涉及刑事、司法、公司管理,以及劳资关系(包括劳动法与纳税),所以可探讨的空间巨大。
其中,关于劳资关系方面的讨论,让《摩羯商业评论》联想到了一个多年以来,一直处于“行业热,话题少”的隐形独角兽行业,这就是劳务外包与众包。
在“华为前员工被拘251天”的新闻中,有这么两个细节:华为没有与工作了12年的李洪元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李依照劳动法十四条为依据要求2N离职补偿;李洪元在收到部门秘书私人账号的2N汇款后,因为没有收到“约定”的年终奖而将华为告上法庭,华为反告李洪元敲诈,事情终于闹大。
抛开华为与李洪元之间的恩怨纠葛、是是非非不论,这两个细节都在说明一个问题:大如华为,也会为了规避用人成本而绕法律而走;企业用人成本高,遇到善于“搞事情”的员工则可能付出更大的无形成本。
华为与李洪元的风波很有代表性,它很好诠释着劳务外包与众包行业存在的商业价值。
在美国《连线》杂志2006年的6月刊上,该杂志的记者Jeff Howe首次推出了众包(Crowd-sourcing)的概念。众包是网络时代的新型商业或组织模式,公司把传统上由内部员工承担的工作,通过互联网以自由自愿的形式转交给企业外部的大众群体来完成。
众包也分两种商业模式:多对多与一对多。
多对多的商业模式更适用于创意开发产业,比如美国的在线创意服务交易网站Crowdspring,用户发布设计或写作题目的要求和愿意支付的报酬。与此类似的是中国的业务范围涵盖更广的猪八戒网站。
相比于多对多小/零/散,一对多众包往往是面向规模性企业的服务,也是本文主要讨论的对象。
在国内,美团、顺丰、菜鸟、滴滴都是开展众包业务的大型企业。
那么,我们讨论的重点来了:如何识别虚假众包平台来规避风险?
所谓虚假众包平台,就是所谓承接人不提供直接销售或服务,不承担责任。虚假众包平台打着众包的名头,行的是虚假交易,虚开发票的勾当。
虚假众包平台与正规众包平台,有以下3个主要区别:
1. 对于虚假众包平台来说,实际业务关系是企业和个人直接发生的,企业并未与所谓外包平台企业建立实质业务承揽关系,不合规。而正规外包平台和企业之间是正常业务承揽关系;
2. 对于虚假众包平台来说,其没有法律上是要求承包方的相关业务资质,没有同类经营范围,也没有对业务成果的审核能力,不合规。而正规外包平台是有相关业务资质的。
3. 若是人力资源外包,那么虚假众包平台与个人之间往往并非是劳动用工关系,这对劳动者来说非常不利。而正规外包平台和和劳动者之间是正常劳动雇佣关系。
那么,虚假众包平台主要靠什么来盈利呢?并非是服务费用,而是偷税漏税。
举个例子方便大家理解。
假设企业增值税应税收入为100元,从外包众包平台取得100元专票。增值税税率为 6%,增值税中央及地方各留存50%,平台最高返税比例为地方留存的80%。
假众包平台的纳税为100*6%=6,通过税优地的优惠政策,能得到6*50%*80%=2.4的税优地返税,这2.4元就是其分得的转移税金。
依此计算,企业本该给所在地原税局缴纳的100*6%=6税金,实则被转移,实际缴纳的只有(100-100)*6%=0,企业所在地税局少收了6元的税金,完美实现税收转移。
在这个链条下,企业充当了转税源的枪手(偷税/漏税),外包众包平台是直接偷税。
做一个并不十分严谨的类比——以市场上比较知名的云账户,工猫,爱员工等平台为例,10万内免征增值税:增值税返还40%的90%,也就是36%,附加税返还90%,个税0.6%,返税后成本仅有4.512%。实际上,目前市场上这些众包平台返税后的实际成本,多数都在4.6%-5.52%之间。
与虚假众包平台合作,企业的主要财务负责人就属于知法犯法,个人征信受损、连带经济处罚、职业资格证吊销、行政乃至刑事处罚都有可能。乃至诸如HR负责人/营销都会受到连带责任。
实际上,在金税三期于2013年全面铺开后,企业的违规被查风险大大升高,这主要体现在3点:
1、金税大数据使得企业的任何事项均会留下记录。金税三期的大数据,也会追踪企业的资金流、票据流等。只要大数据系统将企业纳税人识别号做为起点,追查同一税号下进项发票与销项发票,企业是否虚开发票了,以及是否购买假发票入账,其实一目了然。
2、开票软件已经增加了商品编码,为下一步企业开票的货物流监控预留接口,买黄金票冲进项的年代一去不复返。
3、五证合一后,税务、工商、社保、统计、银行等接口,个税社保、公积金、残保金、银行账户等,在税务系统里面一览无余。
特别是金税三期大数据上线之后,税务局系统升级后只要动态数据比对不对,税负率偏低,系统会自动预警,税务局评估科的人员会马上打电话让拿三年的账交过去进行查账,后续的麻烦就不是当初抵扣的那点税款可以解决的。
而且,2018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226号),以司法解释的形式修正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标准。虚开5万判刑3年,可谓是史上最严虚开量刑标准,再一次为虚开专票的会计人捏一把汗。
在企业日常运营中,税务问题如影随形。处理不当,不仅税务会有影响,整个企业也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所以,虽然众包是一种增进效率的生产关系,但企业经营有些能碰,有些不能碰。要是糊里糊涂中了虚假众包平台的雷,无辜受到牵连,整个企业和个人都要面临严重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