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来到了手机店,店员那个热情啊,跟夏天的太阳似的,介绍了好几款新手机。林女士是个拍照达人,平时就喜欢拍拍店里的菜品,发发朋友圈。店员一听,立马拿出一款6999元的手机,说:“这款特别适合您,拍照效果杠杠的,美颜滤镜自然得很,您试试看?”林女士接过手机,和郑先生站在一起,咔嚓咔嚓自拍了几张。看着照片里自己和老公的笑脸,林女士满意地点了点头,决定就是它了。
可是,店员却告诉他们,这款手机今天刚好卖完了,这是样机,不过可以调货,三天后来取就行。郑先生心想,也不差这三天,直接付了6999元。三天后,他们俩来到店里取手机。
店员当着他们的面拆封、开机,还帮着设置了一些基本功能。回到火锅店,林女士用新手机拍了几张店里的招牌菜,准备发朋友圈。可当她翻看相册时,愣住了——“老公,你快来看,这不是我们前几天在手机店拍的照片吗?怎么会在这里?”
夫妻俩意识到不对劲,立马赶回手机店讨说法。店员却支支吾吾地道歉:“对不起啊,可能是我们拿错了机子了。”手机店老板出来做和事佬,批评店员:“你怎么这么粗心!”郑先生说:“既然拿错了,那新手机在哪?拿出来换一下。”可店长也拿不出新手机来。郑先生这下真的生气了:“你们就是这样糊弄顾客的?退一赔三吧,不然投诉你们。”
手机店对退一赔三的要求不同意,最多办理退货退款。郑先生一气之下把手机店告上了法庭。网友们纷纷表示支持郑先生,认为店员敢这么大胆,多半是店长在后头撑腰。
明明是个样机,还非得装成是新手机,说是从别的店调来的。被发现后,就推说是“拿错了”,可实际上新手机根本就拿不出来。这不是简单的失误,明显是故意骗人的把戏。
说起这个事儿,我就想起了一句老话:“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商家要是没了诚信,还怎么在江湖上混呢?样机虽然看起来和新的一样,但毕竟被不少人摸过用过,怎么还能算全新的呢?郑先生掏的是新手机的钱,结果拿到个二手的样机,这事儿搁谁身上不生气?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商家要是骗人,那得赔人家钱,而且得是买手机费用的三倍。手机店这事儿,完全就是欺诈行为,故意骗人、实施了骗术,还让消费者吃了亏。郑先生要求退一赔三,那是合理合法的。法院最后也做出了公正的判决,让手机店退了钱,还额外赔了郑先生夫妇一笔钱。
这事儿啊,也给我们提了个醒。作为消费者,我们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买东西的时候得瞪大眼睛看清楚。商家呢,也得坚守诚信原则,别总想着欺负消费者不懂行。毕竟啊,纸是包不住火的,真相总有大白的一天。到时候不仅得赔钱道歉,还得损失信誉和口碑。
说到这里啊,我还想再啰嗦几句。现在科技这么发达,手机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我们用手机拍照、聊天、支付、导航……手机里面存着我们的个人信息、隐私和财产。所以啊,我们在购买手机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再谨慎。选择信誉良好的正规渠道购买电子产品是必要的;同时呢也要设置复杂密码并定期更改;还有啊要注意清理存储设备上的敏感个人信息特别是一些私密图片或视频资料不要保留在手机里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最后啊我想说的是:在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里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要害怕也不要退缩我们要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因为啊只有我们每个人都积极行动起来才能构建一个公平、诚信、有序的消费环境。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