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与公司之间存在实质关联性,例如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依法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但在实务中存在一些“挂名法定代表人”,例如你周围亲戚或朋友开了公司,要给你登记为法定代表人。和你说公司的事情不用你来打理,也不用你投钱,只是挂个名,还许诺你要是盈利了还会给你分一些好处。你基于相信双方的关系,或是没有意识到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后续法律风险,你便同意了并配合对方办理了登记,但是从未参与公司实际经营。之后由于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多名债权人起诉公司,公司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你作为法定的代表人和公司一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你变成了老赖。
挂名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很容易,但是想要去除这个标签却很难:第一,而在这种经济恶化的情况下,你和原来找你帮忙挂名的老板很可能早已闹掰,无法与对方沟通要他配合你变更登记。登记机关对于公司变更登记很多手续与文件,需要公司内部人员尤其是公司实际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合。第二,在公司出现异常时,没有人愿意接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无法选定拟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下,登记机关会因为你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办理流程拒绝进行办理变更登记。
01具体操作第一,先回忆一下当时配合担任挂名的法定代表人是否有签订委托合同。如果存在委托合同,首先要拟定解除合同告知函,通过给对方发函来行使解除权。
第二,公司经过第一步沟通不予配合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律师向公司发送律师函,要求公司配合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登记。律师函是较为有效的诉前沟通手段,并且在诉讼中也可以作为己方有利证据
第三步,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02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二被告(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办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2.涤除原告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
03需要搜集的证据材料1.公司章程;
2.挂名协议、委托合同,用以证明担任法定代表人并非出自个人自愿;
3.在其他公司任职的劳动合同、参加社保的材料,来证明在职期间没有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未履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职务;
4.微信或者电话沟通记录,证明多次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但均未办理变更登记;
5.相关证人等
04总结很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司都因为未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而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但如果在公司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就无法进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这时法院不会支持变更登记的请求。当你准备的证据材料齐全,并且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没有相反的证据予以抗辩,那么基本可证明挂名的事实。法院会因挂名的法定代表人没有实际经营管理公司,并不具备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条件与基础,支持涤除法定代表人身份的诉讼请求。
05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