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到的“个税1%、降契税、免增值税”的相关政策,确实是由国家近期明确并即将执行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措施。以下是对这些政策的详细解读:
一、个税执行1%税率
政策内容:
根据江西省税务局发布的公告,为了贯彻落实好国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自2025年2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情况,税务机关将按照规定对个人所得税实行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这一措施旨在降低居民在房产交易中的税负。
执行范围:
该政策目前由江西省税务局明确,并计划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至于该政策是否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还需关注后续相关部门的进一步通知。
二、降低契税税率
政策内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24年11月13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中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契税税率进行调整。具体为: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契税税率也进行了相应调整,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执行范围:
该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执行,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三、免征增值税
政策内容:
同样在上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中明确,对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这四个城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后与该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即对这些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目前,北京和上海已经全面取消了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标准,因此在这两个城市销售购买2年以上住房的,可以免增值税。
执行范围:
该政策针对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这四个已经或即将取消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执行。其他城市是否执行该政策,还需关注后续相关部门的通知。
综上所述,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降低居民在房产交易中的税负。对于购房者而言,了解这些政策的细节并合理规划个人的购房和税务安排将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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