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汉逼迫流浪女卖淫,生了孩子就卖,女子哭诉:我下面都溃烂了!

春秋谈国际说 2023-08-17 15:46:35

天上从来不会往下掉馅饼,浙江一七旬老汉,为了抚养自己的败家儿子,于是逼迫流浪女孩为其卖淫,后来更是不管女孩们的死活,贩卖她们生下来的孩子,即使患病也不给她们救治,导致其下体溃烂,无法做生意,才选择将其带到医院。

【案件摘要】

林老头是浙江本地人,在这里生活了很多年,有一套房子,年轻的时候当过老师,后来被辞退了,老伴去世后,林老头就与自己的儿子相依为命,别人都是指望自己的儿子给自己养老,可林老头自己一把年纪了却还要为林小虎(化名)操劳,整日在外奔波。

林小虎是个懒骨头,快四十岁的年纪了,连个对象都找不到,每天除了去网吧上网就没有其他做的了,身边也没几个处的要好的朋友,谁让林小虎整日里邋邋遢遢的,身上衣服都不更换,一股子酸臭味。

在林老头大病一场后,也是觉得自己不能在外出找活干了,于是开始寻思新的出路,一来二去,两人就决定找人卖淫,他们到处张贴租房广告,打算凭借着自家廉价的房租来吸引女顾客,起初来了两个学生,听到林老头说只收女的后,觉得不对劲就走了。

接连几次林老头觉得人们太聪明了,骗不到,于是就想到了天桥地下的智力低下的女人,父子俩在此张贴广告,果然很快就吸引了三四位租客入住,等到一切就绪后,林老头就让自己的儿子林小虎恐吓、威胁这些女孩,强迫她们卖淫,三七分成,利用卖淫钱抵房费。

期间,林小虎多次强奸这些女孩,更是对她们拳打脚踢,等到一切妥当以后,两人也是分工合作,林老头到附近客流量多的地方拉客人,而林小虎则出门物色新的人员,就这样两个人赚来不少钱。

可林老头十分的抠门,不给她们提供安全用品,导致有些人在不经意之间染上了性病,可林老头却还是要求她们继续出卖肉体,不给她们提供救治的机会。半年之后,就有女孩怀孕了,林老头也是起了歪心思,安排女孩生产。

等到孩子出生后,林老头将孩子卖了出去,在此收获了一大笔的黑心钱。由于长时间的工作,再加上生活条件十分的恶劣,造成不少女孩的身体遭受了非常严重的损伤,但林老头依旧是我行我素,逼迫着女孩为其赚钱。

后来直到不少女孩下体溃烂,没法工作,林老头才送她们到医院医治,并威胁她们不让她们和医生说话,治疗期间医生发觉她们的伤口不对,于是带走她们细问,才发觉她们是卖淫女,于是赶紧打电话报警,才将林老头与林小虎一网打尽。

【以案释法】

关于本案大众所关注的重点在于:

林老头与林小虎,利用假的租房广告,吸引女租客为其服务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

林小虎对女租客实施性行为,是否构成强奸?

林老头与林小虎强迫女孩卖淫,触犯了什么法律?

林老头明知女孩沾染了性病,却还是强行要求她们出卖肉体,触犯了什么法律?

林老头与林小虎卖掉怀孕女孩的孩子,是否构成贩卖人口罪?

下面我们就对这些问题一一解答:

一、林老头与林小虎利用虚假的租房广告吸引女租客入住,并在后续中要求她们卖淫抵房租,期间还对其实行过强制性行为,既是骗财,也是骗色,情节很是恶劣。

诈骗罪,一般会根据诈骗的具体金额进行定罪量刑,分为较大、巨大、特大三个层次,分别获刑三年、三年到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骗色罪名可能涉及到成强制猥亵、侮辱罪和强奸罪。这些罪责是采用自述的,也就是受害人去告才会起诉,受害人默认了就没有刑事责任,尽管告了也需要讲究证据,比如受害人当时反抗了不是当事人意愿包括上当。

林老头与林小虎最终被起诉诈骗等数罪并罚,他们利用假的租房公告来吸引租客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数额巨大,情节非常严重。而林小虎在诈骗的同时,还对女租客进行了侵犯,构成骗色、强制猥亵和强奸罪,数罪并罚。

二、林小虎对受骗的女孩,动手动脚,强行与她们发生性关系,属于强奸。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特殊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林老头首先是构成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罪,以及在公共场所拉嫖罪,同时还有包括威胁恐吓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数罪并罚。而林小虎在林老头的罪责之外,还要加上招募运输人员,以及对当事人进行强奸的重罪,数罪并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本案中,林老头与林小虎包括强迫他人卖淫、组织他人卖淫、威胁恐吓他人等罪责,除此之外,林小虎单独有为卖淫组织提供人员、对当事人员强奸,而林老头则涉及到旅馆业组织卖淫,公共场所招嫖的罪责,都是数罪并罚的地步。

四、林老头明知女孩们患有性病,却还是要求她们做生意,构成传播性病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五、李老头与林小虎的行为并不构成贩卖人口,因为我国的法律中并没有贩卖人口这条罪状,但有拐卖妇女儿童罪,而在此罪状中,林老头与林小虎不仅拐卖儿童,更是触犯重罪,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行列。

《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林老头与林小虎不仅拐卖妇女儿童,更是利用胁迫的手段,要求其卖淫,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行为上,他们两个人都触及到了情节特别严重的行列,他们贩卖孩童,强奸妇女,数罪并罚,可能处以死刑。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一定要理智,不要轻信骗子的话语,哪有什么便宜可以等着你来占,这些绝大多数都是骗子为你设置的陷阱,一定要小心提防,谨慎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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