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避执行,相关案件中的被执行人普遍有计划有预谋地行动,同时伪造证据、编造谎言的不少……12月19日,无锡市新吴法院召开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吴法院打击拒执犯罪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发布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三起案件被执行人均被判刑,有效震慑“拒执”违法行为。
执行现场
突击卖房“规避”执行,被执行人被判刑6个月
某民营企业与某加工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某加工场与刘某某应当支付货款200余万元。
因该加工场、刘某某未履行义务,原告向新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新吴区法院责令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但其一直未履行。经法院执行,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仍未履行。
经查,执行中刘某某因拆迁补偿取得位于浙江省温州的一套房产。为逃避执行义务,刘某某在取得房产十余日内就将上述房产转让给案外人,致使上述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新吴法院将刘某某拒执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拒执行为,经检察机关公诉,新吴法院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被执行人刘某某已将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执行过程中,我们不局限于通过网络系统查控当前财产的情况,更是深挖财产线索,最终以追究拒执犯罪为突破口,在维护了司法权威的同时,保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法院执行人员说。
执行现场
普遍有预谋、伪造证据“拒执”,法院将加强打击
那么,当前,法院在打击拒执工作中,都会遇到哪些困难?又将如何处理呢?新吴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吴诗佳透露,当前,债务人恶意逃废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已经影响到社会诚信制度建立和经济健康发展,有必要坚决予以打击。同时,拒执行为也展现出一些新的特点法院也在一一“见招拆招”。
首先,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都是有计划有目的的预谋犯罪,近年来,直接抗拒的拒执犯罪相对较少了,但是规避执行的行为明显增多,被执行人采取的规避行为和措施往往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往往会利用一些表面合法的形式来掩盖其非法的行为。
其次,拒执犯罪的证据要转化为有效的定罪依据,要求相对较高。被执行人伪造相关证据,编造相关谎言的情形比较普遍。这需要法院执行人员撕开伪装,揭露真相,形成完善的证据链,一切用证据来让其伏法认罪。
为此,新吴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与法院之间的沟通和协作,进一步加强证据的搜集和固定能力,有针对性的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加大依法惩治力度。同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但还不构成拒执罪的,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可以对其予以罚款、拘留;可以对其住所地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可以限制其出入境;限制其旅游;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等。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