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坐轮渡,偷拍军用设施,后果很严重!
近日,上海二中院宣判一起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何某某与境外人员结识后,按照对方要求,乘坐轮渡对沿途军用设施进行拍照,收取报酬,其拍摄内容涉及一项机密级国家秘密,其行为已经构成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没收财产人民币9000元!
何某某在游玩的时候,认识一个境外的人,两个人相谈甚欢,何某某和这个境外的人开始有联系。
一开始的何某某并不知道他是一个打探他国的间谍,只是认为是交到了一个外国朋友,认识很久了后,这个外国朋友知道了何某某过的不是很如意,所以就跟何某某说拍照可以赚钱。
何某某一开始还以为只是单纯的靠拍照赚钱,没想到她的外国朋友说是拍国家机密来赚钱,何某某是不想的,但在外国朋友的花言巧语下,说动了何某某,于是按照对方的指示要求。
趁着空隙时间,坐轮渡去偷拍军用设施,并将所拍的照片发给她的外国朋友,于是何某某收到了外国朋友给的报酬,报酬还很高,于是并想着继续的去拍。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何某某还是被发现了,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
希望能够告诫更多人,不要为了钱而吃卖自己的国家,不要随便拍摄军用设施的照片和视频,不要触碰“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