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6月14日晚10时,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城南太平坊大道西段北侧的“金美木材经营部”店主邹芳志与妻子邓某哄孩子入睡后刚偎上床头看电视,就听到有人敲门。
邹赶紧起床开门问道:“你们找谁?”
敲门的3个青年回答:“我们是来买木料的,你爱人晓得。”
邓某借着灯光瞅了瞅这一高一中一矮3个青年后对丈夫说:“是的,让他们进来。”
邹芳志于是将他们引进屋,倒了三杯热茶招呼他们坐下。邓某对高个子和中等个子的“暴突牙”二人并不陌生,几天前他们见过一面。紧跟他们后面的那个小个子却是个生客,他面容端正,耳朵大而张,是人们俗称的那种“招风耳”。
“暴突牙”喝了一口热茶后对邹芳志说:“我们是黄某介绍来的,找你买20方杉木。”
邓某接口问道:“你们要这么多方作何用?”
高个子回答说:“我们老板在电力工区包了一个工程。”
邹问道:“你们老板是谁?”
“陈利华”,“招风耳”抢先答道。
这时,邓某又打量了一下“招风耳”并盯住他问道:“上次你怎么没来?”
“暴突牙”替他回答说:“他是我们请来的木工师傅,是来帮我们看料的。”
“招风耳”自己也补充道:“我认识你们。”
邹芳志夫妇先后抱歉地表示不认识“招风耳”。坐了一会,高个子站起来在已加工的杉料中选了一根50厘米长的横档递给“暴突牙”。“暴突牙”又将横档递与“招风耳”,“招风耳”仔细看了会问道:“价怎么讲?”
邹芳志说:“大方1500元,小方1300元。”
“招风耳”回道:“邹老板,你这个价确实高了,你看你的杉木虫眼不少。”
邹芳志道:“你们挑好料再选。”
话音刚落,“暴突牙”突然将一杯热茶朝邹芳志面部泼去,“招风耳”飞速骑上邹身,并将其头部摁进床头枕套下。
邹万没料到他们原来是一伙劫匪,自知大祸来临,大声呼喊:“杀人啦!救命啊!”
“招风耳”迅速从腰间抽出一把白刃尖刀朝邹颈椎部位狠狠砍了两刀。邹还是呼救,“招风耳”又朝其背部和肚子砍了几刀后残暴地将刀尖刺进邹芳志口中。
与此同时,从惊惶中清醒过来的邓某边呼救边往外跑,“暴突牙”赶上去用横档狠打邓某腿部、臀部,高个子则上前掐住邓的喉咙往里拖,一边从其身上抢走手链、项链、耳环等首饰。“招风耳”也从邹芳志手上扯下一块石英手表,从其荷包内搜出现金103元。
为阻止邓某外出呼救,“暴突牙”索性将邓某掐昏并拉下邓的下身衣裤,一场劫难犹如电影镜头。
5分钟后,待左邻右舍闻讯赶来,3名劫匪早已逃之夭夭。
这场劫难,使一个幸福美满、健康富裕的家庭顿时倾家荡产:价值7000余元的金首饰被掠走;医疗抢救费已达10万元之巨,但受害人邹芳志时至今日仍然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地等待死神来临。由于颈椎神经被砍断,邹的四肢明显萎缩,胸、腹部以下完全瘫痪各种反应消失,大小便失禁……
当晚10时30分,石首市公安局和绣林派出所同时接到报案。由于杨局长和分管刑侦工作的何副局长率队侦破另一起杀人抢劫案外出未归,局党委决定由分管过多年刑侦工作、现分管治安的周副局长挂帅出征。局特警大队长、政保科长、法制科长等10余名机关民警及绣林派出所全体干警20分钟内全部集中在他的麾下,现场勘查、访问等一系列工作连夜展开。
被害人邹芳志生命垂危,已被亲友送往市人民医院抢救;邓某由于伤势不重,神志很快恢复。民警了解到,3个歹徒的年龄均在20一25岁之间,其中高个子和矮个子讲石首话,中等个把“20方料”说成“哦食方料”,是典型的湖南安乡口音。中等个手里提着一个黑色密码箱,身高约1.68米,单眼皮,下巴尖削,上牙暴突;矮个子身高约1.62米,大眼睛,双耳外张;高个子身高在1.75米以上,肤色较白,面容特征不明显。
3天前,高个子和“暴突牙”来过一次,他们自称是由邹芳志的师兄,现在湖南岳阳做事的黄立新介绍来买杉料的。邹芳志当时不在家,邓某给他们一张丈夫的名片后嘱其晚上再来。可是邹氏夫妇当晚等至深夜未见有人谈生意。
邻居反映:案发当晚,听到了邹芳志与人谈生意的哈哈笑声,所以,后来听到吵闹以为是生意谈崩了并没引起注意,待邓某出门呼喊“救命”时才赶过来,这时候看见劫匪已朝西北城区方向逃去很远。
根据被害人的陈述、现场勘查的结果以及群众反映的情况,周副局长决定将干警分成三班连夜出击,一是迅速对城区进行清查,重点是宾馆、旅店及建筑工地的窝棚,对30岁以下操安乡口音的青年男子要特别留心;二是顺三条出城路口分兵追赶,争取现场擒获案犯;三是继续开展调查访问并派法医赶赴医院做工作,争取邹芳志能开口讲话。
翌日,远在桃花山的杨局长将刑警大队陈教导员等人从帐下抽调出来增援绣林。
6月17日上午,市公安局周副局长在绣林派出所主持召开了“6·14”特大抢劫杀人案侦破工作碰头会。会上,42名参战民警交换了两天三夜的工作进展情况,综合各路摸排的重要线索对此案进行具体定性分析,形成了三条破案思路:
一、因生意纠纷雇人杀仇抢劫。
这是一起有预谋、有计划且准备充分的雇凶持械人室杀人抢劫案,凶手对被害人的情况有所了解。案犯中的“招风耳”似乎对经营木材较在行,但绝对不是生意人。三犯老练、狠毒,可能是“黑道”中的老手。被害人邹芳志婚前是木匠,关系较为密切的同行有黄某、郑某、刘某等人。4年前,邹、刘二人同时改行经营木材,黄、郑继续从事木工活计。同行中的密友在生意上可能成为仇敌、邹、刘二人便是典型的例子。起初,二人还时常合作和相互帮衬,后来就井水不犯河水,再后来就矛盾加深,越闹越僵。刘曾扬言说:邹芳志抢老子的生意,老子要请他的黑道(即雇人报复)。邓某也曾多次在众人场合发誓,要搞得刘不得安宁,好像还讲过要将刘的儿子丢到河里之类的话。案发当晚及第二天,刘去向不明,第三天露面后行迹又十分可疑,其雇人报复邹芳志夫妇的嫌疑很大。
二、因情感纠纷雇人杀仇抢劫。
邹芳志是久合垸乡下人,学木匠出师后到市民族家俱厂做工。婚前曾与市童装厂女工李某恋爱并同居较长时间,当时邓某同在该厂做工。后不知何故,邹与李分手与邓恋爱,男到女家做了“倒插门女婿”。李是湖南华容县鲇市人,恋爱失败后,离开童装厂嫁给了一个“二道婚”男人,据说婚后不幸福。邹芳志被害前10天,曾到站市去看望生病的外婆,当天找到婚前恋人李某,并用摩托车将其带到了石首。李的丈夫桑某知道这件事后,曾向李要过钱,李未给,其夫怒气冲冲地离家赴岳阳市郊打工。桑某也是一个木匠,喜欢打牌赌钱和交友,义气很重,有报复杀人的可能。邓某婚前也谈了一个男朋友名叫刘某。小伙子参军入伍后,二人感情渐疏以至分手。1992年春,邹、邓结婚,此人来找过麻烦,现在本市某单位工作,该男雇人报复的可能也不能说没有。
三、图财抢劫杀人。
从两被害人受伤的部位和劫匪作案的方式分析,案犯本意不是将人杀死,而是制服二人后抢劫,显然是图财,不存在恩怨关系。虽然案犯未能洗劫邹家的箱、柜,这是由于当时的作案条件所限。
碰头会上大家各抒己见,气氛十分活跃。听完大家发言,周副局长布置下步工作任务:这起杀人抢劫案案因比较复杂,从目前情况来看,我们还不能妄下断语,但围绕这三条思路大家要进一步做工作。案犯由于急需钱用很可能马上变卖劫得的金器,大家要注意控制销赃;案发前,劫匪踩过点,可能在附近有亲友或在城区旅店、宾馆住过宿,要将城区及附近乡镇旅店、宾馆再梳一下“辫子”;矮个子案犯自称城区北门口人,所属派出所要在人口管理上做文章;刘某暂时不能接触,但要派人暗中监视,邹、刘二人经常购货的湖南慈利、石门要迅速派员调查;正面接触黄某、刘某、桑某及桑妻李某;另外还要向邻近县、市公安机关通报案情,鼓励群众提供破案线索。
绣林派出所廖所长、市局特警大队陈大队长第一次到岳阳市,就找到了邹芳志婚前女友李某。
听到邹芳志被害的消息,李十分震惊和悲恸,当民警说明来意后,李主动带路到郊区找到了文夫。面对湖北警方来人,桑感到有些惊讶,经妻子解释后,桑如实向干警陈述了6月14日前后的行踪。来岳阳后,桑一直在某建筑公司厂里打家俱,未曾离开岳阳一天。6月14日至15日,桑与朋友在岳阳洞庭湖看龙舟赛,一日三餐吃喝都在朋友家。民警们在调查中还了解到,桑、李夫妻感情虽然不笃,但桑在情感上比较大度,手头又拮据,雇人杀邹的可能性极小。
从岳阳回来,他们又找到了在本市工作的刘某,刘不否认与邓曾经恋爱过的事实,但刘说,自己现已成婚,与妻子感情很好,家庭和睦,没有必要去破坏别人和自己的幸福。当时凭一时之气找邹、邓麻烦确有其事,但邹、邓心平气和地作了解释后,怨气早就烟消云散。后经调查,刘所讲属实,单位领导和同事都证明他从不与“黑道”上人往来。
围绕情杀的调查工作不能继续深入,不少人证实,被害人邹芳志、邓某夫妻感情融洽,没有桃色新闻。
二下岳阳,民警们找到了案犯多次提到过的黄某。黄来岳阳打工已有两年,黄自称两年内从未与“流子哥”打过交道,也没请谁帮自己什么忙,根本不知道有这3个人。通过暗访证实,黄为人确实如此。
二下岳阳之后,民警们决定北上武汉,再访在那里治疗的邹、邓夫妻。在同济医院,邹奄奄待毙,知觉全无,大夫说他至多还能活半年。邓某伤已痊愈,留在武汉照看邹芳志。民警反复启发,邓某坚持除刘某外没有任何仇人,也没有隐瞒、说谎半句。
各处调查劳而无功,而被害人邓某从武汉回来后,将民警在湘鄂边界7县(市)提取的1000多张重点嫌疑对象照片认真看了3遍,也未发现有价值线索。
该案侦破工作一时步入低谷。
7月5日,杨局长又率侦察员投入绣林战场。同时还决定,将何副局长从另一案件上抽下来主持“6·14”杀人抢劫案的侦破工作。
7月14日,受害人邓某到绣林派出所甄辨这27张照片,当她看到一个面庞端正、双耳大而张的青年的照片时,神情突然紧张起来,又盯了几眼,邓某终于开口说道:“这个很像,这个很像……很像那个自称家住石首城区北门口、用刀杀邹芳志的人。”
这张照片的人叫李金波,照片是陈教导员在安乡县官挡派出所一堆废弃的材料中提取来的。
为了弄清李金波的具体情况,7月18日,徐队长、黄刑警带着受害人邓某直奔官当派出所。该所负责人介绍说:李金波在1993年5月就被该所以流氓、抢劫罪收审,同年8月被安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投入本省某监狱劳改。负责人还解释说:“李金波犯案在官垱,家却在三岔河镇致惠村,你们可到李的家乡先了解一下。”
要想知道他的近况或见到本人,则一定要去某监狱一趟。在三岔河派出所民警的陪同下,当天徐队长一行来到了致惠村,被访村人众口一词:李金波入狱后一直没有回来。当民警们来到李家时,其家人则支支吾吾。徐队长认为其中必有蹊跷,于是迫究根由,并将其父带到三岔河派出所。
在派出所,其父被通无奈终于吐出了真情:去年夏天,李金波已从监狱脱逃出来,一直在石首一带活动。今年7月1日他在安乡安化镇替人讨债并打伤了人,被安化派出所拘留,现已被某监狱押回。
为证实其父所言,徐队长一行当晚赶到安化派出所将此情查了个水落石出。其实,李金波已经坐过两次牢,安化就是他第一次犯案被捕的地方。1992年7月25日,安乡县人民法院以流氓罪判处李金波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1993年3月17日被减刑释放。但狗改不了吃果,李一出狱就犯案,于是第二次锒铛入狱。
安化派出所所长向徐队长等人介绍说:李金波去年从监狱跑出来后曾到安化活动,当地人都认识这个化名阿龙的家伙,李不仅会讲几句广东话,而且还会讲一口流利的石首话。
当年7月1日,李金波纠合官挡镇劳释人员张雪飞、李义替人找安化镇上屠户易明讨账。易不承认这笔账,并如实向三人作了解释,但李金波不问青红皂白,找来两把篾刀要砍易明。易慑于淫威,被迫借来60元现金交与三人,但李金波认为易态度不好,将其毒打一顿后还要罚款。路人纷纷解围,李金波要易买了三条白沙烟赔罪,而后扬长而去。当时,有人将此事向发案地的柴金村村主任郭绍政作了反映,一身正气的郭主任立即带人追赶三人,并派人向安化派出所报案。郭主任带村人赶了5里多路,终于在湘鄂交界处将李金波等三人拦住。经过一番搏斗,李金波、李义被抓获,交给了闻讯赶来的安化派出所民警。
7月7日,李金波被监狱民警押解归队。
7月20日,徐队长、黄刑警带着邓某来到位于湘西的湖南省某监狱。徐队长说明来意后,监狱民警迅速将4名年龄、衣着、身高相似的严管犯人带出监号,让邓某从不同方位秘密辨认。三番五次,邓某总是指着一个耳朵大而张的犯人对民警说:就是他,就是这个“张耳朵”!
邓某反复指认的这个犯人就是李金波。
石首市公安局经与湖南某监狱协商并通过湖南省监狱管理部门批准,8月8日由徐队长、黄刑警将李金波带回石首。
第一次交锋一开始,陈教导员就单刀直入:“李金波,你是正在服刑的犯人,政府的政策你不会不懂。人证物证面前,抵赖和狡辩只会增加罪孽。明人不说暗话,费这么大周折把你带到石首来,你该知道是为了什么吧?”
李足足考虑了三分钟,才以探询的口气问:“是不是在石首的事?”
徐队长马上接口道:“不是在石首的事,我们把你们弄来干什么?在石首干的一般小事,我们会动这么大干戈?”徐队长边问,黄刑警边从提包内搜出一把白刃尖刀放在桌面。
“难道持这刀的兄弟真被他们抓啦?如果是这样再抵赖岂不是自讨苦吃?算了,交了算了。”想到这儿,李金波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终于开口说道:“我在你们石首杀过人抢过东西。”接着他开始了罪恶的回忆。
李金波从监狱脱逃后,自然不敢回老家,先在三岔河躲了几天,风声一过又窜到石首。要吃饭要穿衣,李金波除了偷抢外又会干什么?在与石首一帮渣滓接触中,他也十分谨慎,从未告知真名实姓、家住何方,化名“阿龙”,不露真相。
今年6月初,李回安乡,在县城碰到了张波和一个至今不知姓名的青年,3人相约到广东去打工,因手头拮据,张波提出先搞一个大户弄点路费后动身。其余二人一拍即合。
6月10日,张波和那个青年在石首太平坊踩好点,返回安乡找到李金波。
6月14日,3人赶来石首。当晚,他们在石首城区“红太阳”歌舞厅消磨了一会时光,实在坐不住了,就出来租了一辆机动三轮车朝踩好的点奔去,10时左右就施行了那场暴行。
作案后,3人又租一辆机动三轮车连夜朝监利方向逃窜。
6月15日,在监利县大垸农场,3人变卖了劫掠的金器,得赃款5000元。然后搭车到沙市接着转车到湖南常德。在常德逛了几天觉得没劲又赴广东。在广东,3人根本无心打工,争相挥霍,李金波在广州嫖妓还得了性病。不到几天,3犯便所剩无几,只得又返回安乡。
在安乡,李金波与同伙分了手。7月1日,窜到安化与劳释人员张雪飞、李义帮人讨债作恶时被擒。
“张波家住安乡城关什么地方?另一同伙到底叫什么名字?”
李金波听到此言又在心底暗暗叫苦,心想幸亏自己还防了一手,于是很快回道:“张波与我结识不多,我只晓得他是安乡城关人,那个青年的姓名我确实不知道。”
根据李金波的交待,8月9日,鲁指导员、徐队长、黄刑警带着邓某再赴湖南省安乡县城关寻找、缉拿张波和另一名不知姓名的劫匪。在安乡城关,民警们先后找到了3名“张波”,但被邓某一一辨否。再次提审李金波,李仍咬定只知张波,不知另一名同伙姓名和二人地址。
8月12日,留在安乡的干警徐、黄二人与城关派出所民警一道接待了一名叫刘某的女青年。刘某报案称,昨天晚上被一名自称张波的人持刀威逼抢走金耳环一对、金项链一条。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10天前,经城关芙蓉酒楼老板介绍,开美容美发店的刘某与一名叫张波的青年相识。张自称是湖南常德市人,其父在市人民银行工作,张本人刚从部队转业等待分配工作。张会讲几句广东话,上牙暴突,下巴尖,身高1.68米左右。第二天,张就提出谈恋爱,刘某不表态。
8月8日,张波找到刘某神秘兮兮地说:要你干件事你干不干?刘问干什么,张波从口袋里搜出一个药瓶(里面好像装的是白色粉末)说;安乡宾馆住了一个“广广(广东人)很有钱,你去找他(卖淫),我们来敲他一笔。刘闻听此言当即予以回绝。张也怒气冲冲地走了。
8月11日深夜,张波突然敲开刘某的店门,逼刘一起到安乡桥下。
张波说:我要跟你谈恋爱。
刘回答:谈恋爱可以,但你这种搞法不对。
张又欺骗说:我是真心的,怕你不真心。
因夜半三更又在僻静处,刘不得不谎称自己也是诚心的,以敷衍了事。对刘的回答,张波并未满足,装着不相信的样子要刘将金耳环、金项链押在他手里作担保。刘不肯,张于是凶相毕露,掐住刘的脖子并抽出一把水果刀强行抢走了金耳环、金项链。
听完刘某的叙述,徐队长、黄刑警与该所民警一起出动,在芙蓉酒楼找到老板伍民,伍交待说:“张波”其实叫罗继军,是安乡县官垱人,在乡下有老婆孩子,“张波”是他的化名。
根据伍的指引,安、石民警联手,8月13日清晨,在安乡县官垱镇林业队罗继军的姐姐家,将这个穷凶极恶的歹徒擒获。
受害人邓某当场辨认证明,罗继军就是“6·14”杀人抢劫案的主犯“暴突牙”。罗对此供认不讳。
次日,民警们又根据罗的交待,在安乡县官垱擒获了另一案犯张雪飞。
“张波”就是罗继军,另一名案犯其实就是7月1日同李金波一起替人讨债的张雪飞。对此,李金波不仅清楚,而且李金波与罗继军还是亲姑舅老表。当时,李金波招完供,审讯人员接着又问张波的下落和住址,李便在内心暗暗叫苦,不过这家伙脑子特别好使,临死前也要作最后挣扎。他想,只要你们抓不到“张波”和另一名弟兄,我就还有生的希望。哪曾想善恶相报终有时,罗继军不几日就被抓获。
那么,罗继军、张雪飞当初又是如何踩到邹家这个点的呢?
原来,罗继军有一亲戚住在石首市绣林办事处玉皇岗村,就是前文提到与邹芳志、刘某一同做小木匠活的那位郑和。郑曾在邹家帮过工,关系也比较好,当然清楚邹家情况。6月10日晚,罗继军、张雪飞二人来到玉皇岗村郑家住宿,罗问:你知道绣林有哪些人有钱?郑和回答的人中,其中就提到了邹芳志。不料,罗、张等人就对邹下了毒手。对此郑和心底当然清楚,郑和知情不报,一是怕警察找自己的麻烦。二是替罗继军隐瞒罪责。不料罗继军落网后还是供出了自己。
狐狸再狡猾,终斗不过好猎手。经过湘鄂警方整整两个月苦卓绝的努力,“6·14"特大杀人抢劫案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1996年春节前夕,在秦皇公路高基庙镇境内,抢劫犯罗继军、李金波被依法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