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华为宣布起诉美国政府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3-07 12:22:57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建 摄(资料图)

今天(3月7日)上午,华为在深圳坂田总部召开了发布会,会上宣布 针对美国《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第889条的合宪性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这一针对华为的销售限制条款违宪,并判令永久禁止该限制条款的实施。

  

美国国会通过立法惩罚华为,且从未展示支持这些限制条款的证据,因此,华为不得不决定通过法律行动予以回应。

华为轮值董事长郭平表示,

该限制条款违背了美国宪法,妨碍华为参与公平竞争,最终伤害的是美国消费者。我们希望法院能做出有益于美国消费者的正确决定。

  

华为在德克萨斯州普莱诺的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起诉书, 第889条在没有经过任何行政或司法程序的情况下,禁止所有美国政府机构从华为购买设备和服务,还禁止美国政府机构与华为的客户签署合同或向其提供资助和贷款,这违背了美国宪法中剥夺公权法案条款、正当法律程序条款。 同时,国会不仅立法,还试图执法和裁决有无违法行为,违背了美国宪法中规定的三权分立原则。

  

华为首席法务官宋柳平表示:

第889条是建立在众多错误、未经证实和未经验证的主张的基础上的。法案里的假设是不符合事实的,华为并不为中国政府所有,也不受其控制。此外,华为拥有良好的安全记录和机制,迄今为止,美国没有提供任何有关安全问题的证据。

华为全球网络安全和隐私官约翰·萨福克表示,

在网络安全上,华为是全世界最开放、最透明、接受审查最多的公司,对此我们感到自豪。

华为将安全机制融入产品开发和部署,这个机制树立了高标准,很少有公司能达到。

华为认为,限制条款不仅妨碍了华为为美国消费者提供更先进的5G技术,将使美国5G商用节奏和网络性能落后,还将迫使偏远地区的网络用户在高质量、可负担的产品和联邦政府资助之间做出选择,让网络升级更困难、数字鸿沟加剧。此外,对华为的限制还导致美国市场缺乏竞争,让消费者买单。 根据行业预测,如果允许华为进入市场竞争,可使整个行业的无线网络基建费用减少15%至40%,从而在四年间为北美地区运营商节省至少200亿美元开支。

  

华为轮值董事长郭平指出:“只有撤销这条法律,华为才有机会向广大美国客户提供先进的技术,建设最先进的5G网络。华为也愿意采取措施消除美国政府的安全担忧。取消该限制法案可以让美国政府与华为一起解决真正的网络安全问题”。

任正非最近密集发声

1月15日,任正非接受CNBC、彭博社、《金融时报》、《华尔街日报》在内的多家外媒报道时表示,华为从未向北京方面提供过数据。“中国外交部已经正式澄清,中国没有法律要求任何公司必须安装强制后门。”他说道,“华为和我个人从未收到任何政府要求提供不当信息的请求。”“如果他们不希望华为进入某些市场,我们可以缩小规模。只要能够生存下去,养活我们的员工,我们就有未来。”

  

1月17日下午,华为深圳坂田总部,任正非接受了部分国内媒体的采访。任正非以个人身份表示:“华为和我本人从未收到任何政府要求提供不当信息的请求。我认为我个人的政治信仰和我们作为一个商业实体将要采取的商业行动之间没有密切的联系。”

任正非强调:“在网络安全和隐私保护方面,我们致力于站在客户一边,绝不伤害任何国家和个人。”

  

他还表示,“作为孟晚舟的父亲,首先感谢中国政府维护孟晚舟作为中国公民的权益,为她提供了领事保护。我也感谢社会各界人士对孟晚舟所表达的支持、关心和关注。我与女儿现在就是打打电话,电话上也仅仅是讲讲笑话,晚舟也很坚强。”

  

2月17日,任正非接受BBC采访指出,“美国不会摧毁华为……美国不能代表世界”“西方不亮东方亮,黑了北方还有南方”。如果英国信任华为而美国不,那么“我们将更大规模地把投资从美国转移到英国”。

2月13日,华为轮值董事长徐直军接受了英国媒体的采访时表示,5G不是原子弹,不伤害人,5G是造福于所有的老百姓,为老百姓去享受更好的数字化体验带来价值的。只要有未来,就是最大的胜利。员工都是股东,大家可以理解,现在利润低一点是可行的,但没有未来是不行的。深圳旁边的城市——广州移动就没有选择我们的4G设备,这很正常。澳大利亚的市场还不如广州大,新西兰还不如我的老家益阳大。华为连广州移动都没有提供产品,少几个国家也无所谓。

近日,华为在《华盛顿邮报》、《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政客》、等美国多家主流报纸整版向全体美媒发出公开信。在信中,华为表示“美国政府对华为存在一定误解”,并呼吁“关注事实的真相”。华为还向美国媒体发出“参观华为园区以及与华为员工会面”的邀请,希望借此使得美国公众能更好地了解华为。

外交部发言人关于华为相关问题的回应(部分)

2018年12月10日

问:据报道,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安西普称,欧盟不得不对华为等中国企业感到担忧。中国政府可能要求科技企业与情报部门合作,如通过安装“强制后门”访问加密数据。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答:我们注意到,一段时间以来,个别国家的一些人总是在讲华为“可能”会对他们的国家安全造成威胁,但是到现在为止,这些人从来就没能提出一个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华为是如何影响了他们的国家安全,这种基于“猜测”对企业正常经营设置障碍的做法是非常荒谬的。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我相信这也不利于各国开展互利合作。实际上这些人只要自己想一想,如果他们国家的产品或者投资合作也因为这样无端的猜忌而被限制,他们自己会怎么想?

华为是一家自主发展的中国民营企业,与世界很多国家都开展了很好的合作,我们到现在都没有听说过哪个国家因为跟华为合作而产生安全问题。据我了解,华为已与二十几个国家的企业签署了5G商用合约。这说明,华为是得到充分认可的。

我愿再次强调,中国法律法规没有授权任何机构可以强迫企业安装“强制后门”。中国政府一贯鼓励中国企业在遵守国际规则和当地法律基础上开展对外经济合作,我们也希望有关国家能够为中国企业投资、经营、合作提供公平、透明和公正的环境,不要再出于其他目的为中国企业的正常运营设置不必要的人为障碍。

问:中国民众对华为高管在加拿大被捕一事感到愤怒,外交部在上周六召见了加拿大驻华大使,称如加方不立即释放孟晚舟,将承担后果。中方将如何报复加方或美方,以安抚中国民众的愤怒情绪?

答:对12月1日发生的事情,中方的立场已经非常清楚。上周末,外交部副部长乐玉成先后分别召见了加拿大和美国驻华大使,表明了中方的严正立场。我们希望这两个国家政府能够对此认真对待。

至于你刚才提到乐玉成副部长对加拿大大使指出,加拿大方面如果不能正确处理这件事情将面临严重后果,你问严重后果是什么样的后果?我可以告诉你一句话,这将完全取决于加方自己。

2018年12月12日

记者: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凯在北京被捕。这是否是对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被加方逮捕一事的报复?康明凯被指控的罪名是什么?有批评称这是与美方谈判中的某种“绑架”或“劫持人质”行为。你对此有何回应?

答:你实际上问了两个问题。关于孟晚舟女士一案,我们既向加拿大政府、也向美国政府,并且在这里公开表明了立场,那就是加拿大政府应当立即释放孟晚舟女士,切实保障她的合法、正当权益。

至于你问到的加拿大公民在北京被扣押问题,我在这儿没有可以向你提供的情况。如果有这样的事情,也请你放心,中方相关部门会依法依规处理。

2018年12月19日

记者:华为公司昨天接待了一些外国记者并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请问外交部认为这种做法是否会对解决孟晚舟事件有所帮助?

答:华为公司向外国记者介绍公司有关情况,有利于外界更好地全面了解华为。有关具体情况你应该直接向华为公司了解。

近期很多人都很关心华为。华为作为全球第一大通信设备供应商,与世界很多国家都开展了很好的合作,其产品质量、信誉、安全性等都受到了合作伙伴的广泛充分肯定。没有任何方面能拿出证据证明华为像某些国家、某些人所指称的那样构成安全威胁。

个别国家在没有任何事实根据和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将正常的科技发展与合作政治化,以“可能存在安全威胁”的“莫须有”罪名抹黑打压华为等中国高科技企业,这是非常狭隘的“有罪推定”的思维,本质上是赤裸裸的科技霸权主义和贸易投资保护主义,也违反了WTO的非歧视原则。

中国的发展权利包括中国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权利应该得到各方充分尊重。有关方面应该明白一点,任何抹黑攻击都无法阻挡中国企业成长发展走向世界的步伐。

2019月2月13日

问:我们注意到,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在匈牙利警告如部署华为设备将导致两国合作困难后,他在访问斯洛伐克期间表示,有必要防范中国通过经济和其他方式造成斯方对华依赖并操纵斯政治体制,美希确保美朋友伙伴知悉采购中国商品存在安全风险。此外,蓬佩奥在访问波兰时又表示,如果波兰放弃与中国合作将有利于美在波部署军事基地。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和大家一样,我们也关注蓬佩奥国务卿中东欧之行,对他的相关言论表示关切。我想说的是,中国与美国有着根本的不同:干涉别国内政从来不是中国的政策,操纵别国政治也绝非中国的兴趣和特长。这个世界上,到底是谁长期以来,包括直到现在都热衷于干涉别国内政、不择手段操纵别国政治,国际社会对此都看得清清楚楚,也都有自己的明确判断。

美方在拿不出任何确凿证据的情况下,编造种种“莫须有”的罪名,炮制各种各样的“威胁论”,实质只有一个,就是动用国家力量打压中国企业的正当发展权利和利益,以政治手段干预经济行为。这是极其虚伪、极不公正,也是极不道德的。希望美方能真正遵守自由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真正维护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市场环境。

我还想送美方一句中国古人的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希望美方能够多做一些有利于世界和平稳定和发展的好事。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建 摄(资料图)

2019月2月14日

问:据报道,英国情报机构政府通信总部前主管在《金融时报》撰文称,目前为止,从未发现中国政府通过华为开展恶意网络活动的证据。西方国家不应将一个新型全球科技强国的产品与服务拒之门外。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注意到了有关报道。的确,安全问题应该用事实说话。大家应该对“棱镜门”事件记忆犹新。在全球范围内,甚至对自己盟友进行窃听和监控活动的不是中国。

网络信息安全是各国的共同关切,欧洲国家有,中方同样也有。只要不抱偏见,不断增进互信,不将正常经济行为政治化,各方完全可以通过平等、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关切问题。希望各方都能真正尊重公平自由竞争的市场原则,为企业间正常合作创造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市场环境,促进相关行业健康发展。

2019月2月18日

问:16日,美国副总统彭斯在慕安会上发表讲话称,美国一直向其安全伙伴明确指出华为及中国其他电信公司构成的威胁,因为中国法律要求这些企业允许中方安全部门访问其网络或设备所接触到的所有数据。另外,近期美方的其他一些人士也多次指责中国的《国家情报法》,特别是该法第七条。他们称,根据该法,中国企业将配合中国政府开展窃密行为。你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注意到彭斯副总统有关表态,也注意到近来美方有关人士的类似言论。对美方有关说法,我想说明几点事实:

第一,美方有关说法是对中国有关法律的错误和片面解读。中国《国家情报法》不仅规定了组织和公民依法支持、协助和配合国家情报工作的义务,同时也规定了国家情报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的义务。同时,中国其它法律对于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包括数据安全和隐私权利等,也作了许多规定。这些规定都适用于国家情报工作。美方对此应全面、客观理解,而不应断章取义,片面、错误解读。

第二,以立法形式维护国家安全,要求组织和个人配合国家情报工作是国际通行做法,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五眼联盟”国家以及法国、德国等西方国家均有类似规定。

第三,中国政府一贯要求中国企业在外国开展业务时要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这一立场不会改变。中国一贯坚持相互尊重主权、平等互利等国际法基本原则,中国宪法和相关法律对此均有体现。基于这一原则,中国一向明确反对别国绕过正常合作渠道,单方面适用其国内法,强迫企业和个人向其提供位于中国境内的数据、信息、情报等做法;同样,中国没有也不会要求企业或个人以违反当地法律的方式、通过安装“后门”等形式为中国政府采集或提供位于外国境内的数据、信息和情报。

第四,美方及其个别盟友在此问题上搞双重标准,混淆视听,实质是为打压中国企业的正当发展权利和利益编织借口,是以政治手段干预经济行为,是虚伪的、不道德、不公平的霸凌行径。

我们希望各国真正恪守公平竞争市场原则,共同维护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市场环境,促进相关产业合作的健康发展。

2019年2月19日

问:我们注意到,近来一些媒体不断援引西方国家安全机构的表态来报道华为公司。一方面指出,美国及其盟友到现在为止也没有拿出华为配合中国政府开展网络“窃密”的真凭实据,另一方面认为,出于对中国《国家情报法》第七条有关规定的担忧,西方国家应该对华为技术和设备采取限制措施,以防患于未然。你对此有何评论?

答: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你提到这些媒体主要是指西方国家的一些媒体吧(记者点头)。

我们对这些媒体在报道中承认美国等国家自始至终也没有拿出华为等中国企业参与所谓网络“窃密”的证据表示肯定。这是一种客观的态度。对于报道中有关中国《国家情报法》的质疑,我昨天已经全面介绍了中方的立场,今天就不展开说了,你可以上网查阅。

这里我只想强调一点,中国《国家情报法》第七条确实规定:“任何组织和公民都应当依法支持、协助和配合国家情报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国家情报工作秘密”。但接下来的第八条也明确规定:“国家情报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我不知道那些指责这部法律的人,拿这部法律第七条说事的人,到底有没有真正仔细阅读过这部法律的条文?希望他们能够全面看待、准确理解这部法律,而不是片面解读、断章取义。

我还想说,中国其它法律对于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包括数据安全和隐私权利,也作了许多规定。这些规定都适用于国家情报工作。我们希望有关方面不要对这些规定选择性失明或失聪,能够摘下有色眼镜,停止有罪推论,客观公正地看待中国企业正常的商业活动。

还是那句话,我们希望有关国家政府能够真正恪守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为中国企业在当地的合法正当经营提供一个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环境。

2019年2月26日

记者:世界移动大会今天在巴塞罗那闭幕,在大会期间,华为成为各方关注焦点之一。一方面,与会的美国国务院官员仍在要求他国政府和企业考虑华为及其他中国信息技术企业造成的威胁,但始终无法提供各方希望看到的证据。另一方面,据媒体报道,大会期间华为与多国5G合作取得新进展,来自马来西亚、印尼、沙特等国多家电信公司与华为签署5G领域合作协议,来自瑞士、南非等国家的运营商与华为合作发布5G商用网络。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确实,这几天媒体非常关注在巴塞罗那举行的世界移动大会。根据报道,华为公司在世界移动大会上同有关国家政府、行业和企业等各界进行了非常专业的对话。大会期间,多国企业与华为签订合作协议。我也看到有关报道称,华为表示在全球已经和超过30家运营商签订了5G商用合同,5G基站全球发货数量超过40000个,华为持有2500多项5G专利。这再次证明,这个世界上多数国家还是能够独立作出符合自身利益的政策选择的,多数企业还是致力于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的。

至于你提到的美国官员在大会期间竭力渲染其他国家企业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问题,我注意到大会期间美国的棱镜门问题、美国的云法案、美国的《外国情报监视法案》和美国的《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法案》被反复提及,不知美国官员对此是如何解释的?至少我没看到报道。

2019年3月1日

问:据报道,澳大利亚外长佩恩日前重申,即使美国对华为的立场软化,澳也将坚持禁止华为参与5G网络建设,“澳绝不会允许一个对他国政府负有义务的公司涉足澳通讯网络”。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们对澳大利亚个别人士的有关表态表示严重关切。中国政府一贯鼓励中国企业在遵守国际规则和所在国当地法律基础上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从未支持任何企业从事任何损害他国正当安全利益的活动。澳方应该为两国企业合作提供便利,而不能操弄各种借口,人为设置障碍,采取歧视性做法。我们敦促澳方某些人士摒弃意识形态偏见,为中国企业在澳运营提供公平竞争环境。

2019月3月2日

外交部发言人陆慷就加拿大方面执意推进针对中国公民孟晚舟的所谓引渡司法程序发表谈话,中方对加方执意推进对孟晚舟女士的所谓引渡司法程序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并已提出严正交涉。中方在孟晚舟事件上的立场是明确的、坚定的。美加两国滥用其双边引渡条约,对中国公民任意采取强制措施,是对中国公民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这是一起严重的政治事件。我们再次敦促美方立即撤销对孟晚舟女士的逮捕令和引渡请求,敦促加方立即释放孟晚舟女士,让她平安回到中国。

2019年3月4日

问:华为公司孟晚舟女士的律师已经对加拿大政府、警方等部门提起诉讼,指控他们在机场无理关押孟长达3小时,并称加方所为侵犯了她的宪法权利。中方是否支持孟晚舟对加方的起诉?

答:关于孟晚舟女士和华为公司所采取的法律行动,建议你直接向华为公司去了解。

中国政府在孟晚舟事件上的立场非常明确。美国和加拿大两国滥用其双边引渡条约对中国公民采取强制措施,这是对中国公民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也是一起严重的政治事件。我们再次敦促美方立即撤销对孟晚舟女士的逮捕令和引渡请求。我们敦促加方立即释放孟晚舟女士,让她平安回到中国并切实保障她的合法正当权益,避免错上加错。

追问:一方面,孟晚舟对加方提起了诉讼;另一方面,中方不允许康明凯和迈克尔会见律师。这难道不是“双重标准”吗?

答:你所提到的两个加拿大公民的案子,我和我的同事都已经明确说过,中方严格履行了《中加领事协定》的义务。

同时我想你已经知道,康明凯和迈克尔这两个加拿大公民是因为涉嫌从事了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中国有关部门依法对两人采取了强制措施。相信你非常清楚,同世界其他国家处理此类涉及国家安全案件的作法相比,中方作法并没有什么不同。

记者| 王晶 编辑 | 王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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