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离原上谱(离谱)
事情是上个月发生在寿县(之前可是大六安的啊,现在划到淮南去了),村民顾小虎(化名)因农忙收水稻,田中拖拉机和收割机柴油不够,他开着皮卡去附近加油站购买1500元柴油,运回给农机加油。当时他找到三只容量200升的塑料桶,每个桶装了几十升,共装了一百多升柴油。回程途中,他被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以涉嫌“未取得危险品道路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为由扣车,并要求一个月内交罚金3万元。
二、官方火速通报
网上舆情很大,官方迅速出了通告,居然是视频形式,我截图都麻烦,看完通报脑瓜子嗡嗡的吧,就这还是人性化执法,最低处罚标准了。顾小虎把稻子卖了1.8万,剩下的1.2万找别人借的,凑齐了罚款赎回了扣押的皮卡车,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巧合的是,周瑜大都督恰恰是六安舒城人,两地间隔仅仅144公里,古今前后呼应上了。
三、小声哔哔
1、柴油被列入危化品,满打满算就两年时间,很多人可能还不了解这个事,2022年11月7日,十部委发布正式公告调整修订《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这意味着所有柴油都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具体实行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既然柴油是危化品,那么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散户(个人或者企业)购买柴油怎么办?桶一般是不能用塑料桶了,要用铁制的容器;另外就是需要提前报备,就是到社区或者派出所开证明,无非三连问——买多少、什么时候买、买了干嘛用。皮卡拉柴油这件事有没有问题呢?有,但是并不大,无非用的塑料桶以及没有提前报备,下面这个证明材料是事后补办,但是加油站给他加油了,这就很吊诡了,政策性的东西,加油站只要按照规定去执行,老百姓第一次碰壁,下次就知道了,不可能再犯,所以这件事加油站有很大责任。
3.这个通告和交通处罚依据有两点:①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规定,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运输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②上面图片罚单显示《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五十八条第一款: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暂扣决定书和清单。我感觉是个笑话,法条滥用、乱用,《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活动。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经营,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道路运输活动,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村民顾小虎拉柴油明显和营利不搭边啊,就这水平,只记得罚钱的条款了吧,还不如我这个业余小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还规定了运输柴油须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使用危险货物专用运输车辆,并配备押运人员和驾驶人员。村民顾小虎缺的太多了吧,车子不专业,押运人员也没有啊~
采访的时候,接线员都高高在上的一副官老爷做派,“我们处罚有理有据,处罚是按最低标准来的,言外之意法外开恩了呢,他不满意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有些人来说老百姓的时间不值钱,也不管老百姓的死活。农村3万块可能就是一家全年的收入,正如网友说的那样,“句句为民,刀刀刮骨”。有些人就没有真心实意的为老百姓考虑,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就是一句官话、套话、废话、空话、屁话、大话、假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