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媒体人起诉公安局案开庭,因警方拒绝公开落马官员受贿详情

简划 2019-11-21 21:14:44

【撰文/林红   统筹/刘姝蓉】11月19日,一场特殊的庭审在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法院举行,信阳市公安局因拒绝公示原信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市政法委书记李长根卖官案中的买官者信息,被前资深媒体人何光伟告上了法庭,但法院未当庭宣判。

绝大多数买官者仍担任公安系统要职

何光伟告诉大白新闻,他在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漯刑初字第27号刑事判决书里发现,原信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政法委书记李长根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李某1、杨某1等31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30.953388万元。判决书特别指出,向李长根行贿的人基本都是信阳市公安系统的局长、政委、队长,630多万赃款其实就是李长根将局长、政委、队长等职位卖给下属而收取的卖官钱财。

何光伟说,按照判决书名单不完全统计,向李长根行贿买官的30余名公安局长、政委、队长,至今仍有4人担任信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副调研员等职务,有10余人出任信阳市公安局各支队队长、政委等职务;在信阳市下辖的10个县区公安局,至今仍有5人担任着公安局局长、5人担任着政委职务。在所有买官者中,仅有4人去向不明。

申请信息公开被拒,无奈提起诉讼

2019年4月10日,远在广州的何光伟通过EMS向信阳市公安局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信阳市公安局公开(2015)漯刑初字第27号刑事判决书提及的李长根卖官人数及卖官者姓名,但信阳市公安局以其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为由,未予公开相关信息。

今年5月20日,何光伟一纸诉状将信阳市公安局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确认被告拒绝公开相关信息违法,并公开李长根卖官案中的买官的人数及买官者姓名,同时提供对这些买官者不予处理的法律依据。

由于旁听席已满,不少前来旁听的群众被挡在门外(网友供图)

11月19日,信阳市浉河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特殊的“民告官”官司,信阳市公安局派出该局党委委员、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组长高文明出庭应诉。

在庭审中,原告何光伟向法庭及信阳市公安局出庭人员递交了《李长根卖官名单》,信阳市公安局在答辩状中辩称,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

经过4个多小时的庭审,法院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

——延伸阅读:李长根卖官案

李长根1957年9月11日生于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入党,大学文化,工学学士。曾任河南省交通厅监理处人事宣传科科长,河南省公安厅交管局副局长,焦作市公安局政委、常务副局长,信阳市副市长、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等职,2014年11月在河南省高级法院纪检组组长任上落马。

李长根资料图(图片来源于信阳市政府网)

2015年2月13日,李长根被漯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27日被漯河市公安局逮捕,2015年11月23日被提起公诉,2016年4月14日,漯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2016年10月20日在狱中去世。

漯河市中级法院的判决书显示,2006年至2014年李长根任职信阳市公安局局长期间,至少有30名信阳市公安系统的人直接或间接向李长根行贿以获取职务调整,涉案人员覆盖了信阳市的所有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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