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男子带宠物狗上公交车,被司机李师傅劝阻后,冲到驾驶室用手扼住他的脖子,进行推搡及对着他的头面部殴打近一分钟,李师傅只是全程护住头部,并没有还手。直到该男子打累了才住手,李师傅报警!事发当天,李师傅将车停在站台,乘客陆陆续续的上车后,随后一只白色的狗狗自己跳上了车,跟随其后的是一名年轻男子。跟在狗狗后面的男子,就是狗子的主人。待乘客上完之后,李师傅启动了公交车,在行驶了一段路程后,李师傅发现了车厢里的狗狗。开始,由于这只狗狗是被男子抱在怀里的,李师傅并没有发现,但是男子后来就将怀里的狗放下,任其在车厢里乱跑。这是一只中型犬,既没有拴狗绳也没有佩戴嘴套,有的顾客因为害怕只好躲避,情况非常危险。这时候公交车已经行驶在路上,李师傅听到狗狗的叫声,这才发现有只白色的狗在车厢里乱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李师傅将公交车靠边停下并打开了车门,然后提醒道:谁带上来的宠物请下去,车上不允许带宠物的。 可令李师傅没想到的是,他仅仅是醒了这一句,竟给自己带来了祸端,那名带狗狗上车的男子,不但没有下车,反而向他冲过来。李师傅还没反应过来,就被该男子几个重拳打在了头部,然后又掐住了他的脖子,造成他呼吸困难。他没有还手只能用手紧紧的护住头部。李师傅被男子的几记重拳给打蒙了。车上的乘客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不知所措,车厢内乱成一团。年轻男子对着李师傅越打越凶,这时有乘客已经冲上前来制止。很多乘客在后面喊,不要对师傅这样。该男子年轻力壮,根本不顾其他人的劝阻,仍然一拳接一拳的击打在李师傅的头颈部。最先冲上来拉住打人男子的,是一位身穿浅紫色衣服的瘦弱阿姨,她坐在最后一排,看到男子冲上去打司机师傅时,她从座位上站起来。在男子不停地挥舞拳头时,那位阿姨已经跑过来拉住男子的衣服,一边往后拖一边劝其住手。谁知该男子正是虎劲儿上来的时候,根本没把那位阿姨放在眼里,手朝后一挥,就把那位阿姨推的倒退了好几步。这时有其他乘客也过来劝架,李师傅在其他乘客的帮助下,为了防止打人者逃离,关闭了前后车门,并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很快就赶到了现场,将该男子带走调查,也将李师傅送去救治。然而,打人者在支付了李师傅最初的入院费用6000元之后,就不再露面了。李师傅因无法自主活动,由年老的父亲护理,已经欠费1000多元了,他的老父亲在多次拨打电话联系打人男子,无奈电话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公交车上有规定,不准携带宠物乘车,李师傅作为公交车工作人员,自然需要维护这一规章制度,按章办事是他的原则,不存在违规操作,也不是故意为难带狗狗上车的男子。而打人男子明知自己有错在先,不顾全车乘客的安危,无故殴打公交司机,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其性质恶劣,当然,他也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一、男子为了发泄对司机师傅的不满,对其殴打,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他需要受到哪些处罚?根据《长沙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第三条规定:不携带有碍安全健康和舒适乘车的动植物或有异味的物品乘车。1、李师傅并没有违反驾驶规范规定,只不过提醒了一句,公交车上不准带宠物乘车,却遭到男子无故殴打,该男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李师傅身体没有大碍,男子的行为则属于故意伤害他人未构成犯罪的,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该男子,将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2、本案中,经鉴定,公交司机李师傅属于为轻伤以上,该男子的行为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以上法律法规,该男子会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该男子在司机驾驶过程中对其殴打,其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本案中,如果该男子对行驶中的公交车司机李师傅,使用了暴力,干扰了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刑法修正案(十一)》第2条规定: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可以并处或单处罚金。2、如果该男子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将被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可以并处或单处罚金。若造成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则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综上所述,该男子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它的刑罚起刑点也是三年以上。带狗狗上车还无故殴打司机,对该案你有哪些看法?
网友:警察就是这么处理案件的?这种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吗?光天化日之下如此猖獗,必须严惩!
网友:警察怎么把人放了?应该先拘留,再起诉追刑责。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