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全颁布一条法令,严惩婚内出轨者,学者:令出轨者闻风丧胆

鸿儒知天下 2019-07-18 23:31:49

最让人痛彻心扉的背叛并非友情的背叛,也非亲情的背叛,而是婚姻的背叛,有人说80后之前的婚姻是铁打的婚姻,生活虐过千百遍,婚姻却越来越坚固,但凡还有一线生机就绝不轻易说放弃,而80后的婚姻则被双方看轻了许多,个人内心的舒适常常被摆在第一位,然而老一辈人传承下来的家庭责任感让他们在无限争吵中不愿提离婚。

而90后甚至以后的00后在婚姻中常常将自己摆在第一位,过度看重自己内心的感受,有数据统计:90后离婚率已经达到了20%,也就是说,每五对90后夫妻中便有一对离婚的。对90后的男男女女来说,离婚已经不再是难以启齿的话题,反而成为了追求真爱需要冲破的最后一道障碍。

在婚姻破裂中,婚内出轨的比例在不断增加,然而针对婚内出轨的法律尚未出台,这就导致很多人有恃无恐,为了寻求刺激常常做出这种龌龊无耻的事情,一旦东窗事发,无非受点道德的谴责,还可以以追求真爱为理由或理直气壮,或理所当然的将责任推到对方的身上。

历朝历代针对婚内出轨的惩罚措施花样百出,在很多历史电视剧中,大家可能会想到这样的镜头:出轨的男性将被斩首示众,而女性则会被浸猪笼。但实际上在历史上这种惩罚措施非常少见,在秦朝的法律中,明确提出:男女浩诚,夫为寄之,杀之无罪!意思就是,一旦男女通奸,别人杀死他们都没有任何的罪过,秦朝对待婚内出轨者惩罚手段之严酷让人不战而栗。

到了汉朝,汉文帝一想男女通奸,罪不至死,秦朝法律过于严酷,于是便将死刑改成了肉刑,男女通奸虽然不会被杀掉,但是可能会削掉鼻子或砍断一条腿。

到了唐宋时期,由于思想比较开放,对待婚内出轨者更加宽容了一些,婚内出轨者仅判两年有期徒刑即可。然而到了元明清时期,对于通奸者或婚内出轨者的惩罚力度再一次到达顶峰,只要被抓到直接就被判处死刑,尤其是明朝对贞洁十分重视,宋朝女性本来可以穿齐胸裙,然而到了明朝就再也见不到这种女性服饰了。

如果女性被人强迫失去了贞操,丈夫甚至会逼迫妻子去死,家人也视之为奇耻大辱。

由此可见,历朝历代对待婚内出轨者虽然所制定的法律和社会包容度大不相同,但总体来说还是非常鄙视这种行为的,并将这种行为上升到了国家法律的高度。

然而最值得一提的还当属太平天国,太平天国建立后,曾经颁布了很多奇葩的制度和法令,其中有一些具有进步意义,但是有一些却让人十分匪夷所思,比如不让士兵与家人妻子团聚,天国百姓和士兵皆设置男馆女馆,男馆女馆平时禁止互相探视、互相交流,凡发现私自相聚者,则以妖论处。在这种高压的氛围下,连婚内出轨的机会都非常稀少。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太平天国没有针对婚内出轨者的惩罚措施和法令制度,太平天国直到1855年在天国军民的一致反对下才废除了男馆女馆制度,在此之前,太平天国针对“通奸者”的定义是:双方的身份不论夫妻只论男女,即便是夫妻长时间未相聚偷偷私会也算是通奸,而对待通奸者的手段有很多,其中最残酷的一种便是点天灯。

什么叫点天灯呢?简单来说就是把犯人扒光衣服,用麻布包裹,再放进油缸里浸泡, 入夜后,将他头下脚上拴在一根挺高的木杆上,从脚上点燃。这种刑罚早在几千年前就已经存在了,而太平天国则将这种惩罚方式用在了“通奸者”的身上。

洪秀全极力在太平军底层和百姓中宣扬一夫一妻制的好处,看似理念十分先进超前,看似是对女性权利的保护,提升了女性的地位,但是洪秀全本人却并没有率先垂范,他自己后宫中各种嫔妃、宫女多大2000多人,在起义初期就已经有了十几个王娘陪侍左右。

这么多的女人,即便是天王洪秀全每日轮换临幸也需要近十年的时间,所有很多王娘到太平天国灭亡时也不知洪秀全的模样,虽然不能得到洪秀全的宠幸,但是还要遵守洪秀全的家法,洪秀全为了管理这支规模数量庞大的后宫队伍,特意制发了数十首《天王诗》,对后宫嫔妃的生活细节作出明确的规定。

《天王诗》虽然水平很次,颇有打油诗的味道,但是却让后宫嫔妃王娘十分畏惧,因为洪秀全脾气暴躁,不要说出轨这种事情的发生,即使是生活中稍微出一点错,轻则鞭打杖责,重则丢掉小命,而对于出轨私通者,洪秀全更是毫不手软,只要抓到便点天灯,形状之惨让人不忍目睹。然而这些惩罚永远不会降临到天国诸王的头上,按照洪秀全的说法是:诸王妻子的数量是由上帝决定的,当然对于自己来说,是越多越好了。

天国底层的士兵和无数的老百姓之前一直将洪秀全当成上帝的儿子,将其当作自己心中的神,尤其是洪秀全提出的一系列口号十分诱人,然而到了后期,大家才看清了洪秀全和这群统治者的真面目。相比于清妖来说,有过之无不及。尤其是男馆女馆的设立割裂了存在几千年的亲情和爱情,违背了人性的基本原则,因此在1851年至1855年期间,有无数的“通奸者”宁可冒着被点天灯的危险也要和自己的亲人爱人团聚,终于在众人的反对下就此作罢。

洪秀全痛恨“通奸者”,尤其痛恨女性“通奸者”,他的骨子里是非常歧视女性的,早在金田时代,他就时常和新娶来的妻妾们发生冲突,以至于杨秀清、萧朝贵不得不假托天父天兄下凡,以“云中雪飞”(砍头)的极刑,威胁“众小婶”不得“嫌弃怠慢”洪秀全。

癸好三年(1853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杨秀清、韦昌辉、石达开朝见洪秀全,杨秀清劝洪秀全善待“娘娘”,希望其不要对“触怒天王”的“娘娘”用“靴头击踢”,以免怀孕的“娘娘”因此流产;也不要对怀孕“娘娘”杖责,即使要打也应等到分娩之后,洪秀全对此并未反驳,显然杨秀清并非对空虚言,“靴踢”、“杖责”都是常有的事。

《天父诗》是1857年出版的,其中谈到对“娘娘”的处罚有“三年不发新衣”、罚饿、关黑屋子、杖责、砍手足、“煲糯米”(点天灯活活烧死)、砍头等等,《天父诗》中多次提到“爷爷怒养杀三人”,显然至少在1857年之前,就有3位“娘娘”被洪秀全处死。

参考文献:《洪秀全全集》、《太平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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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Kevin梁

Kevin梁

1
2019-07-20 12:27

洪秀全、杨秀清均有严重的人格问题,也没有先进的社会治理理念,可惜了太平军猛将如云、将士英勇善战却没能打出一个理想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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