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驻马店市大参林炎黄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迎来了喜讯,凭借自身的诚信经营和严格的药品管理标准以及专业化健康服务,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药品消费环境,经过申报、考核、评比、公示。被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授予“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彰显了大参林炎黄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坚守诚信,对消费者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良好企业形象。
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灵魂,放心消费是企业的的承诺。炎黄大药房,2006年创办至今,已有直营连锁门店60余家。2021年5月,大参林与河南省炎黄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强强联合,标志着炎黄大药房步入一个新的起点。
据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本次是药品行业首家获得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企业,经考核、评比、大参林炎黄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目前60多家药品零售连锁店,有8家店获得荣誉,分别是:大参林炎黄大药房天下城店,大参林炎黄大药房建业十八城店,大参林炎黄大药房天地惠城店,大参林炎黄大药房金雀路二店,大参林炎黄大药房首府店,大参林炎黄大药房金雀路店,大参林炎黄大药房慎阳路店,大参林炎黄大药房通达店。
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是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拉动消费助推经济发展的惠民举措,旨在充分发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示范引领效应,推进“放心消费在中原”。放心消费创建示范企业(单位)是严格按照放心消费创建的内容和要求开展的,是指具有一定规模,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健全,积极履行首问责任,兑现各项服务承诺,积极推广消费投诉快速处理机制等。县区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单位)一般每年抽查一次;对抽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撤销其命名,并向社会公布。
据悉:大参林炎黄大药房一直把药品质量和诚信服务,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确立了“质量是根本、规范促发展”的质量方针和“全心全意为人民”的服务理念,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地改进和完善诚信经营服务体系建设。以“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为抓手,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让消费者买得明白,用得放心,取得了实效,得到了政府部门及广大消费者肯定和称赞。
此次“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荣誉称号的获得,对大参林炎黄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而言,既是激励,也是鞭策,希望大参林炎黄大药房将以本次表彰为契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围绕“专注健康、专业服务”经营宗旨和“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维权”五个放心,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树品牌、提品质,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医药健康行业更多企业经营者积极参与创建。
同时,大参林炎黄大药房热爱公益事业,主动申请加入驻马店市消费维权志愿者协会,决心今后更好的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编辑:郭华宾 摄影:胡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