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设立数字贸易企业专项贷款首期金额为35亿元涉及五大方向

太原日报 2024-11-04 07:16:50

本报讯 为积极推动我省数字贸易企业发展,近日,省商务厅等6部门联合发布的《金融助力数字贸易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我省设立数字贸易企业专项贷款,以金融助力数字贸易发展,首期金额为35亿元。

按照《方案》,支持方向涉及五项:第一是积极发展数字产品贸易,发展数字媒体、数字出版、网络视频、数字娱乐、数字影视、动漫游戏等数字产品贸易,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品特色品牌;第二是持续优化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数字金融、数字文旅、视觉智能、智慧医疗、在线教育、智慧物流等数字服务贸易;第三是大力发展数字技术贸易,发展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前沿技术,聚焦人工智能产业新生态,并支持数字技术跨领域融合,进一步拓展数字技术贸易的市场空间;第四是鼓励发展数据贸易,推动数据资产化进程,为数据贸易提供估值、交易、本外币结算及汇率风险管理等金融服务,促进数据资源的有效流通和价值挖掘;第五是推动数字订购贸易高质量发展,鼓励跨境电商平台、经营者、配套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做大做强,加快打造自主品牌,培育一批优秀海外仓企业,提高海外仓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完善全球服务网络布局。

《方案》指出,鼓励数字贸易企业通过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银行贷款、风险投资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顺应企业不断变化的服务需求,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创新融资模式,实施“一企一策”精准支持企业发展。同时,联合数字贸易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共同服务数字贸易机制,稳步推进。

目前,省商务厅已牵头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省分行、中国银行省分行5家银行,共同设立了首期金额35亿元,利率低于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持数字贸易企业专项贷款。其中,省中行、省工行分别为10亿元,其余银行分别为5亿元。

(李 静)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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