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和认知,警示和教育社会公众居安思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定于9月18日在黑龙江省进行防空警报统一试鸣。
一、鸣放时间
2024年9月18日上午9时至9时10分。
二、鸣放方式
按照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180秒的顺序统一进行人防警报鸣放。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人民群众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来源:黑龙江省国防动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