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刚过户给国外的女儿,其就起诉父亲让其搬走,网友:狼心狗肺

寂静夜晚的寻梦师 2024-12-29 16:44:18

羊城晚报12月19日报道了一则令人气愤的房产纠纷案件。

年逾八旬的老父亲陈伯,在自己老伴去世后,把房子过户给了自己远在国外的女儿,以表示对女儿的爱护之意。

哪里想到,房子刚刚过户2年的时间,女儿就要求老父亲搬出房子,说她要把房子卖掉,至于老父亲住哪里,就不是她要操心,要管的了。

其父亲不愿意搬走,该女儿竟然一纸诉状把老爷子告上了法庭。

事情详情回顾

陈伯和老伴,有一儿一女,儿女双全的两位老人把孩子培养的很出色。一儿一女都被送出国学习,女儿小红喜欢国外的生活,在1993年就移居国外了,之后小红就在当地工作,并结婚生子,多年来很少回国。

儿子小刚在国外拿到绿卡后,并没有在国外生活,而是选择了返回国内。女儿指望不上,只有儿子在国内,在2007年,为了安享晚年,老两口就买了一套房,当时是以陈伯老伴和小刚的名义购买的,也登记在他们两人名下。

虽然房子儿子也有份,但是一直都是老两口居住,儿子时常来看望,并没有怎么住过,毕竟本来就是给父母买的养老房。

虽然女儿很少回国,也不对老人进行赡养义务,但是父母还是比较牵挂小红的。特别是陈伯老伴,作为母亲对女儿很是挂念。一直想要在国内给女儿一个落脚点,说要把这套房子送给女儿。

陈伯老伴估计想的是,给女儿一套房子,她就能经常回来看看自己老两口了。不过这件事情一直没有做成,毕竟女儿并不经常回来。

到了2020年10月,陈伯老伴病逝,陈伯独自人住在这间房中。

为了完成老伴的遗愿,陈伯和儿子小刚商量之后,决定把房子过户给女儿小红。儿子小刚也同意这个建议,毕竟当初买房子的钱是二老出的,房子也是给自己亲妹妹。小刚生活条件还行,也没有过多在意。

在小刚母亲去世一年后,2021年10月,陈伯和小明通过公证继承放弃了他们对案涉房产的产权份额,将案涉房屋产权登记在了小娟一人名下。

谁也没有想到,这个远在国外的女儿,得到房子还不到两年,就要把房子卖掉,说要缓解自己的经济压力。为了逼迫老父亲搬走,还把其告上了法庭。

自己不赡养父母,多年来在国外不闻不问,父母把最后一套养老房给了她,她倒好,直接要卖掉,还要把老父亲赶出家门。陈伯真是养出了一个白眼狼,在国外久了,父女亲情什么的丝毫也不顾了。

不得不说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不过好在中国的法院判决,在依法而行的时候,还要考虑到道德上的公序良俗,并不是本本主义和教条主义。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红不对父母进行时赡养义务,现在还要卖掉父母赠送的房屋,把父亲赶出去,也没有给父亲准备后续住所。

这种行为是违反公序良俗的,最终驳回了小红的诉讼请求。

此事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大家纷纷指责,女儿小红是一个狠人,狠起来连自己父亲都不管不顾。还说她就是一个白眼狼。

网友热议:

撤销赠予啊!这样的女儿已经没有了做人之底线!将耄耋之年的老父亲赶出家门,是想让他尽早驾鹤西去吗?老母亲至死挂念着女儿,看来母爱是错付了!

支持法院的判决,这个女儿太没有道德良心了!出了国就忘了爹娘,根本就不要把房屋给他!

这是一起道德品质伦丧的最高境界的案例,足以警醒所有老人,良心,亲情被女儿残酷践踏,情何以堪。法院判决不完美,应该撤销原赠予,返还房屋给老伯,让他余生安居乐业,少一些烦恼。

女儿在国外,思想价值观都西化了。自私自利,对父亲都这样。这就是花钱拼命送孩子出国的结果。

关于此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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