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法院应当理解舆论的焦点。

浪天下 2025-04-18 07:41:07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一个混杂着传统和现代的悲剧,在二审宣判后,再次迎来舆论的轩然大波。

但小编发现,目前的通报来看,法院公布的报告,依然没有抓住舆论的焦点。

这里,小编假设一个场景,先申明,并没有造谣女当事人自己弄伤自己的问题,只是说未来可能有其他女性效仿达到此场景。

比如,某对夫妻中,妻子一方出轨了,为了顺利拿到财产和情人出逃,于是精心设计,如下场景。

在晚上,家里只有两个人的时候,故意挑事,碰瓷丈夫,在和丈夫纠缠过程中,故意摔倒碰撞,造成身体擦伤。

之后,诱导丈夫进行性生活,但在事前以沉默反抗,事中以低烈度反抗,事后则强烈反抗。

又哭闹着要烧毁窗帘又或者其他行为,一气之下,还摔门而出,丈夫怕她情绪不稳定出事,连拉带拽把她拉回家。

在被拉拽到房间后,以哭闹为筹码(大部分男人,为了息事宁人,往往只会先顺着女方的口风说话),反复问你是不是打我了,是不是强奸我了,是不是逼迫我了。

男的大概率都会说,是是是,老婆,对不起,我错了之类。

当场录音完成后,立即报警,上告丈夫婚内强奸。

如果此场景若难以复制,则多试几次,烧窗帘等行为上可以不用雷同,换其他的方式亦可。

那么,小编很想知道,法院应当如何判决。

所以,大同订婚强奸案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原因关键在于,

1、究竟法院有多少实证能证明男方确实实施了强奸,到底是不是只凭借这些外在的表面证据来推断男方强奸的事实?

2、法院描述的事实,究竟是男方的口供还是女方的口供,还是双方的口供?即便不能公布口供内容,也应当公布口供一致处,比如男女双方共同承认当晚发生了什么,男女方口供不一致的地方有哪些。(以目前来看,男方及家属根本没有认罪的打算,那么,男方的口供究竟如何描述当晚的情况和女方描述的当晚的情况究竟差别在哪里?)

3、公布法院调查情况。关于彩礼一事,虽然已经退还彩礼,但实际上是彩礼案件审结之后退还的,这也是网友关注的重点之一,2023年5月发生强奸案,但女方在2024年1月份作为彩礼案件的被告以后,才退还彩礼。所以,究竟女方有没有骗彩礼的嫌疑,这件事就需要法院进行背景调查并公布相关结果。小编认为,主要应当有两个:3.1 女方及女方家属背景情况。有没有通过多个婚介所发布相亲信息,有没有多次相亲,有没有类似经历?主要工作收入来源等。

3.2  男方背景情况。男方的工作及收入来源,社区风评,有没有暴力及违法前科等等。

总之,本次订婚强奸案如此沸沸扬扬,政府和法院即是坏事也是好事,是对婚内强奸的一次普法,对女性权益的保护。虽然目前舆论沸沸扬扬,但若是能借此进一步明确婚内强奸的判决标准,明确同意与不同意的边界和界定的主要依据,能让广大男同胞认识到,强奸的判决依据,尤其是婚内强奸的判决依据,不仅仅是心证口说,而是以明确的事实和实证进行佐证的,这就是一次巨大的进步。

如果大家看过一个叫《强奸陷阱》的香港电影,就应该明白,无论男女,面对精心设计的证据,都很难摆脱被污蔑和诬陷的可能,那么,面对心证口说和不明确的事实,又如何界定出有罪和无罪?究竟该适用有罪推定和无罪推定?男同胞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法院能以此为契机,真正公布婚内强奸,恋爱期强奸的主要依据和实证。

小编不敢推断大同男方究竟有没有罪,但假设一个人,一个好人,平白无故受到了三年冤屈,背负了强奸的罪名,那么,三年以后,那个要工作没有工作,事业没有事业,未来不见未来的人,会不会闹出另外一场悲剧?

借用以前的一句话,好的制度让鬼变成人,但坏的制度会让人变成鬼。

1 阅读:18
浪天下

浪天下

穿别人的鞋,走自己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