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无小事,一出就可能是大事,所以,我们每个人时刻要注意安全。尽管这样,每年还是发生了很多事故,真希望这样的事故能少一些,或者没有。
这不,山东就发生了一起路面坍塌事故,看到这个消息,或许大家第一反应是,有没有车辆和行人,是在城区还是郊区?
这让我们想到了前不久广东梅龙高速滑坡事件,至于那件事的调查结果,我们不得而知,但山东路面坍塌事故的原因已被披露。
从相关信息显示,12月30日,这起较大坍塌事故,是由于工作人员未能及时传达重要停工指令到施工队伍,从而导致事故发生,因此这位工作人员负主要责任。
照这样看来,这是一起责任事故,但这位工作人员的身份让网友们议论纷纷。原来,这名工区项目部质量员还是一名实习生。
目前,该质量员已被采取强制措施,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事件引发了网友热议,有人说,以前有临时工背锅,这次有实习生背锅。
也正是有实习生这几个字眼,让许多网友为这个质量员发声。有的说,28号就已发现重大隐患,为何不现场下令停工?
甚至有人说,这位实习生有相关上岗证吗?可以胜任质量员岗位吗?就算有证,实习生有人带吗?能独立担负职责吗?一连串的问题真的是不无道理,看来这个事故的真相,还得让子弹飞一会儿,但目前来说,实习生已经背锅。
当然,也有人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实习生也是自然人,也要承担相应责任,不能因为身份特殊而免责,这样看来,实习生的责任少不了了。
虽然说,关于工地施工和相关专业知识我们不懂,但有一些问题确实值得商榷。看来,安全这根绳还得要拧紧呀,安全意识也更要加强。
首先,关于实习生的定义。我们身边或我们自己都有过实习经历,一般来说,实习生都是到单位学习的,并且都有师傅带,当然也要从事一些协助工作。
但这件事来看,该名实习生有没有师父呢?像这样重要的岗位,是不是一人独挑呢?如果说有师傅,那师傅是不是要负连带责任?
如果说没有师傅,符不符合相关规章制度呢?如果不符合,那实习生承担主要责任,是不是就太重了,总不能全怪运气差吧?
再就是,从相关描述来看,12月29日,项目总监就下达了停工令,由该实习生签收,要求当日下午必须停工,严格按审批方案进行支护整改。
遗憾的是,在多层停工令的下达过程中,事故还是发生了。于是有人说,一层一层的传,就不能打个电话吗?非要走那么多形式和过程吗?
至于这件事还有什么真相和发展,我们拭目以待。但从网友们的评论看出,有替实习生喊冤的,也有质疑施工方的工作方式和流程的。
说实话,这起事故真的是让人痛心,不仅造成了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就连实习生也大概率要负相应责任,要是能避免就好了。
写在最后:好吧,还是简单说几句。对于实习生来说,刚踏入社会学习和历练,都是为了以后顺利踏上工作岗位,至于这样的事故,担不担责都以法律为准。
对于项目部和施工方来说,发生这个事故,肯定不只是实习生的责任,相关人员或许都要负连带责任,至于像上述网友提出的那些疑问,都需要一一解开。
说重点,对于这种重大安全隐患,既然已经发现了,那时间就是生命。就不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吗?那一纸停工令非要逐层下达吗?
所以,这体现了一个形式的问题。既然是重要事件,那就要特事特办,不能拖,不能甩,不能贻误时间,那样的话,这个事故或许就避免了。
“安全第一,质量第二”。好多地方都有这样的标语,但一定要铭刻在心,更要付诸于行,才能减少或避免这样的悲剧,由此带来的类似次生影响就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