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法治报 2024-11-12 11:43:17
周静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喂?是广安市前锋区法院执行110吗?我找到黄某某了,他现在开了一家烧烤店,你们现在能否过来?地点在……”
“收到!我们立即出发!”
谭某某与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广安市前锋区法院依法调解,于2024年7月5日结案。
黄某某原承诺于2024年7月起按调解协议上的约定逐月履行还款义务,但一直未按期还款,且不见踪影,谭某某遂向前锋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广安市前锋区法院依法冻结了黄某某名下银行账户,并要求其向法院申报个人财产。但黄某某既未向法院申报财产,也未按要求接受法院调查。
接到“执行110”报警电话后,前锋区法院执行局立即组织干警出发前往被执行人黄某某处。
而此时的黄某某正悠闲地坐在烧烤店内享受美食,丝毫未发现执行干警的到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拘传,黄某某还心存侥幸,要求再给其宽限点时间。
“你现在能经营烧烤生意,完全有偿还能力!”执行干警严肃拒绝了黄某某的要求。
随后,执行干警向黄某某释法明理,告知其如仍不愿意履行义务,将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黄某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数日后,谭某某的代理律师将印有“为群众着想,雷霆执行。‘如我在执’思想的实践者。”的锦旗送给了前锋区法院干警周邓军、于晓飞、刘良伟,并附上了一封诚挚的感谢信。
法之威严,在于执行,道阻且长,行则将至。下一步,前锋区法院将继续加大对规避执行和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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