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赃款,既往不咎”式反腐值得商榷!

孤灯清照 2023-08-24 07:34:59

最近医疗行业掀起的反腐浪潮可谓是高潮迭起,涉及医院之多、人数之广、金额之大均大大超出了人们的想象,医院、医生、医药代表个个噤若寒蝉、如履薄冰,连正常的医护工作都受到波及。为此,北京市卫健委出台了一则文件,开设廉洁账户,接受赃款。一时间,各大医院纷纷效仿,大有“退回赃款,既往不咎”之态势,但笔者认为这种反腐方式还有很多漏洞,全面推广值得商榷。

行贿受贿触犯的是刑法,对于行贿受贿罪,刑法条款是有具体处罚措施的,并不能以退代刑,更不能搞“退回赃款,既往不咎”,法律的尊严不容亵渎。网传部分医院设定了退赃额度,普通医生20万起,主任上百万。此额度是依据什么数据而来,合理吗?如果达不到这个额度,允许退赃么?还是20万以下不算受贿,不做追究?如此种种,皆存在很多不清不楚的地方,还希望相关部门在出台相关政策时深思熟虑,以免被人误解。

医疗工作者本应医者仁心,悬壶济世,以治病救人为宗旨。疫情三年,我们看到了中国广大医疗工作者为抗击疫情做出的巨大贡献,谱写了无数可歌可泣的英雄赞歌;但随着医疗反腐的持续深入,我们也看到深藏于医疗行业的害群之马,他们无视百姓生命健康,与医药公司狼狈为奸,侵害国家人民的利益,整个医疗系统被他们弄得乌烟瘴气,百姓苦不堪言。对于这种人,坚决不能仅靠退赃就能免责,应该驱逐出医疗队伍。

广大网友觉得这种“退回赃款,既往不咎”的处罚方式值得全面推广吗?欢迎留言理性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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