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反噬了?邯郸又出霸凌,初中生被灌开水,教育局表示:只是打闹

赵雅芝志 2024-04-08 01:15:12

邯郸三个小恶魔虐杀同学的事件还没有平息,一条新闻又将这座城市送上了热搜。

3月27日,在邯郸永年五中就读的赵某浩被同学烫伤,4月5日,官方发布通报,原以为事态就此平息,不曾想却引发了更大的舆情!

事件经过

事件最早发酵于互联网说的几张图片,通过图片我们可以看到,赵同学的伤情是非常严重的,他的伤口已经化脓,神情也十分萎靡。

根据官方发布的通报,3月37日,赵同学与一名刘姓同学打闹,之后刘某带着室友郝某将滚烫的开水灌入了赵同学的喉咙。

老师在发现之后,立即将赵同学送到了附近的医院进行治疗,从3月27日到4月5日,赵同学在医院住了整整十天。

当天,永年区体育局发布了通告。

通告简单陈述了事件的脉络,表示学校已经处理了责任人,然而,网友却并不买账。

网友态度

有网友认为,将别人烫伤是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权限不能交给学校。

有人认为,“未成年”这个身份不能成为免罪的挡箭牌。

还有人觉得,通报的内容太过轻描淡写。

这个网友说的也是一种无奈,都说父母教育,可这种情况父母也无能为力,你能不让孩子上学么。

法律迷雾

其实,就事论事地说,部分网友有些望文生义了。

他们似乎认为,“轻伤”只是擦破点皮那一种。

然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轻伤”与“轻微伤”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需要坐牢,后者仅需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

至于更高一级的“重伤”对标的是截瘫患者和植物人。

因此,如果仅就定性来说,通报的意见没有太多的失当之处。

既然如此,为什么网友会不满呢?

要我说,这次的舆情其实还是上一次“恶魔虐杀同学”的后续。

3月10日,王子耀失联,第二天,也就是3月11日,他的遗体被发现,三名作案人员年龄都未满十四周岁,而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下,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

这也就意味着,那三名作案的小恶魔很可能会长存于世,虽然会被关几年,但刑期届满后,就有可能重新步入社会。

其实,这才是社会舆论的痛点所在。

可以设想一下,这一次赵同学的事件,如果发生在成年人身上,施暴者会面临怎样的处罚?难道仅仅因为施暴者的年龄关系,事件的性质就可以被改变么?

再说得直白一点,法律的一条最高原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诚然,由于社会分工的不同,我们在收入和社会地位上尚难做到完全彻底的平等,但“法律”与“社会”终究是两个概念。

如果未成年人犯罪之后可以免除或仅需象征意义上承担刑事责任,无异于是在对守法公民宣布:“有一个群体是游离于现行法律体系之外的,他们无须付出任何代价”。

邯郸虐杀同学事件发生后,有律师发文建议,应该加速“恶意年龄补足”制度的落实。

所谓的“恶意年龄补足”早已成为我国的法律要素之一,它指的是未成年人作下重大刑事案件后,经过法定程序,由最高检核准之后,应当追究嫌疑人的责任。

希望这一天早日到来。

未成年是国家特殊关照的对象,他们的心智尚不成熟,给予特殊保护是应该的。

然而,一些思想误区恐怕有待理清。

个人认为,保护法所的保护的对象应该是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孩子,而非“不论是非,只看年龄”的一概保全。

甚至很多人认为这次欺负人的孩子就是在“有样学样”,他们也足够大了,不可能没听过那3个孩子的事情,这就是范本!是法为不法让路的“反噬”。

失联的王子耀,是未成年人。

本案中的赵同学,也是未成年人。

相信法律可以保护好他们,这也是一个文明社会该有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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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雅芝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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