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买房,房子写我名,兄弟姐妹能继承吗

吴律无虑 2024-06-07 14:05:24

王阿姨和李叔叔夫妻俩有四个子女,2012年老两口儿购买一套房屋,因为购房资质问题,房子挂名登记在二儿子李新华名下。李叔叔去世后,老二李新华给母亲写了承诺书,证明房子是父母出钱,委托我购买,将来我会尊重父母的意愿,保证兄弟姐妹的利益。2015年,王阿姨想确权,将老二告到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产权归王阿姨夫妇所有。在法庭上,二儿子和妻子都表示房屋产权是父母的,自己是挂名的。王阿姨一看二儿子承认,也就撤诉了。2022年底,王阿姨去世,大哥等三人要求继承分割父母房产,但老二说房子是自己的,他们无权继承。大哥等三人就把老二告到法院。

庭审中,李新华改口称,之前那样说是为了缓解家庭矛盾,是违心的,父亲给自己的房款只是保障母亲的居住权。但法院认为,房子虽然登记在李新华名下,但他之前在法庭上的陈述是有法律效力的,而且父母也给了购房款,因此房子仍然是父母的遗产。最终法院判决认定房屋产权人是王阿姨和李叔叔,应当由兄弟姐妹四人平均继承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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