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其中可能包含竞业限制条款。这些条款通常规定劳动者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首先,需要查看竞业协议中是否有关于试用期离职后竞业限制是否继续有效的明确约定。如果协议中明确规定了试用期离职后竞业限制仍然有效,并且双方对此有明确的认知和同意,那么竞业协议在试用期离职后仍然是有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因此,只要竞业协议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双方已经签署并同意其中的条款,那么竞业协议在试用期离职后仍然是有效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竞业协议中约定了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支付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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