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市委书记马晓磊说“在淄博,我们交警的职责是为疏导交通服务的,不是用来贴罚单的;同样,我们城管的职责是为帮助商贩摆摊服务的,不是用来驱赶他们的!”
瞧瞧人家马晓磊书记说的这句话,是多么的“体察民情”,又是多么的“心系百姓”?
这样一心一意为人民着想的“父母官”,人民怎么能不拥护、不爱戴,又怎么能不让人佩服、尊敬?
同样是政府的领导干部阶层,同样是制定“规矩”!为什么人家马晓磊书记就能设身处地的为老百姓着想,制定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规定,同样是要求交警执法,为什么除了“解放区”淄博之外,其他城市的交警在执法时,大部分要不就是罚款要不就是扣车,凭什么淄博就是个例外、又凭什么淄博能成为一个例外?
这很让人“琢磨不透”!违不违法难道只是某领导人的一句话?难道也不管这个规定合不合规,符不符合实际就一定要求去遵守,否则就被视为“违法或违规”?
同样是骑电动车这件事,在淄博就不违法,在除淄博以外的城市就违法?究竟什么叫“违法”?它有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淄博交警对电动车不查不扣,相反会主动帮助市民上牌照!
同样在淄博作为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城管,对于执法也是一样,不是驱赶商贩,而是帮助商贩找地方摆摊!在淄博不管是交警还是城管,那都是实实在在的为人民服务!
其他城市:
规矩为不同的人,定!
规矩为不同的,人定!
淄博:为,人民服务!
为人民,服务!
或许这才是淄博与其他城市的本质区别吧!
你品,你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