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题材是绝对的禁区。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以暴力、破坏、恐吓为手段,旨在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
若小说对其进行宣扬,无疑是为虎作伥,会对读者,尤其是心智尚未成熟的读者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甚至可能诱发模仿行为,对社会稳定构成极大威胁。这类题材违背了人类社会追求和平、安全与和谐的基本价值取向,任何一个负责任的国家和社会都不会容忍其在文化作品中传播。
危害国家安全的题材同样不能涉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政治制度等是国家存在和发展的根基。小说创作中若包含分裂国家、颠覆政权、泄露国家机密等内容,便是对国家核心利益的严重侵害。古往今来,国家的稳定统一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前提,此类题材的作品会破坏民族凝聚力,扰乱国家发展的正常进程,伤害广大民众的爱国情感。创作者应始终将国家利益置于首位,珍视国家的和平与稳定,以积极的创作态度为国家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而非用文字去动摇国家的根基。
违背公序良俗、挑战道德底线的题材也在禁忌之列。公序良俗是社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基本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维系着社会的正常运转和人际关系的和谐。如美化乱伦、宣扬暴力血腥色情、鼓励不劳而获等内容的小说,冲击着人类基本的道德认知,腐蚀着社会风气。这类作品不仅无法给读者带来正面的精神滋养,反而会扭曲价值观,误导人们的行为。小说作为一种文化载体,应当传递正能量,弘扬真、善、美,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观念。
还有,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真实身份进行恶意创作也是不可取的。每个人都享有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利,若在小说中以真实人物为原型,对其进行恶意诋毁、丑化,或者公开他人不愿公开的私人生活信息,就构成了侵权行为。
即使是虚构的小说,一旦与现实中具体的个人产生紧密关联并对其造成伤害,创作者就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是创作的基本前提,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道德的约束。
小说创作的自由是在法律和道德框架内的自由,那些不能触碰的题材是高悬的警钟,时刻提醒着创作者们要保持敬畏之心。只有严守底线,创作者才能在合法合规、符合道德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用文字编织出精彩且有益的故事,为读者带来精神上的享受和启迪,为文化的繁荣发展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