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辽宁省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文龙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文龙在辽阳市任职多年,早年曾任辽阳县政府副县长、灯塔市政府副市长,2012年11月,任灯塔市委副书记、市长,2016年2月,任灯塔市委书记,2021年6月,任辽阳市政府副秘书长,2022年1月,任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文龙被查,是近年辽阳强力反腐的一个缩影。在此之前,辽阳市已有3任市委书记落马。
其中最早一任、也是后来官职最高的一任,是副部级“老虎”,原辽宁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孙远良。在此之前,他曾任辽阳市长、市委书记等职。
2024年5月9日,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孙远良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孙远良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查,1997年至2022年,孙远良利用担任辽宁省辽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辽宁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征占使用土地、获取银行贷款、职务调整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9亿余元;2018年9月至2022年2月,被告人孙远良利用原担任辽宁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的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在公司经营、民事诉讼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2816万余元。
孙远良从1997年就开始腐败了,直到2022年4月才落马。在这25年间,他“边腐边升”,一路升迁为省领导,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接替孙远良担任辽阳市委书记的是唐志国。在就任市委书记之前,唐志国曾任辽阳市委组织部部长、辽阳市市长等职。纪检部门在今年3月通报了唐志国的腐败问题:经查,唐志国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在唐志国之后,王凤波也担任过辽阳市委书记,然而,王凤波依然延续了其两位前任“前腐后继”的作风。2024年2月,王凤波被“双开”。经查,王凤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值得注意的是,将王凤波本人也计算在内,王凤波担任市委书记期间的辽阳市“四套班子”,均已经有“一把手”落马。其他三人分别是辽阳市原市长王一兵、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强、辽阳市政协原主席曹颖。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
编撰/黄帅 编辑/杨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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