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压实生态环境管理责任,保证污染达标排放,否则将可能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近日,就有一家公司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
11月下旬,勒流生态环境所执法人员在开展涉水专项执法行动时发现某电子公司有非法排放工业废水的嫌疑,执法组对线索进行研判后立即对该公司突击检查并进行废水采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废水排放口排放的废水多个指标均超出排放标准,其中总铜超标112倍(检测结果113mg/L,标准限值1mg/L),涉嫌环境污染犯罪。
该公司排放的废水中总铜的浓度已经远远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第一条第四款之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该公司超标排污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构成污染环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目前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
下一步,勒流生态环境所将持续开展涉水专项执法行动,全方位守护勒流街道广大民众的水资源安全。同时,也呼吁广大企业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责任,不断提升废水、废气治理设施的处理效率,降低环境污染风险,避免受到处罚得不偿失。
编辑:陈琴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