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重庆垫江县第十中学的学生圈里,流传着一段打人的视频,被打的不是别人,正是该校初三年级的一名女生,而围殴她的,同样是一帮未成年人。这是发生了什么?这帮人为何要这样做?来看记者的调查。
视频中遭到殴打的,是14岁的小李,她是垫江第十中学的初三学生。小李介绍,自己被打一事。发生在最近晚上11点。时间持续6个小时,地点是在一家商场的楼梯间。对方除了辱骂、推搡、踢打、扇耳光外,还拿起手机录制视频,四处散发。期间,小李有想过反抗,可稍有不从,就会招来更多的拳头。
这段视频显示,参与此事的男男女女在7人以上。小李介绍,动手打她的三人中,有两人是同校的同学,另外一人是外校学生,殴打过程中,对方还提出过更过分的威胁。
殴打结束,小李又被带到一处茶楼,围观几人打麻将,然后才被允许离开。离开前,这群人还威胁小李,不准将这事告诉其他人,更不许报警。
没过多久,小李被打的视频就在同学间传开了,而小李则选择了忍气吞声,以为可以换来一阵安宁。可让她没想到的是,事情还没有结束,几天后,小李再次遭到这帮人的殴打。
接警后,民警立即联系了小李的家人,直到这个时候,小李的母亲陈阿姨才得知了女儿的遭遇。当她得知殴打女儿的人当中,还有同学小陈时, 陈阿姨更是崩溃了。
小李和小陈,曾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如今为何反目成仇,还要带人来殴打小李?陈阿姨分析,这事或与寒假的经历有关系。当时,在小李的央求下,陈阿姨答应她带同学小陈回来小住几天,可一个多月过去了,小陈仍旧没有离开的意思,而且经常回来,身上都带着伤,感觉不对劲的陈阿姨,终于下了逐客令。
无奈之下,小陈搬走了。随后不久,在垫江十中的学生中,就开始流传出小李与某个男生发生关系的谣言。听到这样的流言,小李火冒三丈,立即去质问小陈,结果就有了小陈领着一帮人,将她哄骗至商场楼梯间,进行围殴的事。小李告诉记者,同学小陈之所以敢这样做出,与她背后的靠山江某有关。江某混迹社会,小李被殴打后,她还专门发来过所谓的兼职邀请。
回想起近段时间,小陈等人在朋友圈晒出的高消费照片,小李似乎明白了什么。她告诉记者,正式自己的拒绝,又招来了第二次殴打。
虽然事情从最初发生,至今,但留在小李内心的阴影,却始终难以抹去。
最近这段时间,小李住进医院接受治疗,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抑郁状态。随后在警方的安排下,进行了伤情鉴定,结果为轻微伤。在这期间,小李的姐姐找到妹妹的多位同学,希望他们能提供一些证据,但出于自身安全的担心,这些同学都予以了拒绝。
采访中,小李的姐姐再次拨打电话联系了小陈,对方承认,自己的确动手殴打了小李,原因则是事发前两天,小李也曾找过她的麻烦。
至于参与此事的其他人员和家长,小李一家暂时联系不上。采访中,垫江十中的老师表示,目前警方已经介入,学校随后也会作出相应处理。
针对此事,垫江县公安桂溪派出所的民警表示,虽然事情发生已经一个半月,但调查工作 目前 还在进行当中,估计很快就会有进展。
目前,小李仍在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未成年人之间的霸凌事件,全国各地都曾发生过。这当中的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究竟应当怎么看?来看看律师的解读。
针对小李遭受的伤害,律师认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以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精神损害的行为。
此次事件中,出手殴打小李的三人,两人未满16岁,一人满16未满18岁,律师表示,根据现行法律,如果伤害他人者年满16岁,则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未满16岁,仅造成轻微伤,一般不构成犯罪,但需要接受矫正教育。这个过程中,父母作为监护人,如果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或犯罪行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至于那位混迹社会的江某,如果最后查实有犯罪情节,则可能面临更严厉的惩罚。
这起发生在重庆垫江的未成年人霸凌事件,反映出了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中的多重隐忧。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这类话题也在代表委员当中引发热议,有代表专门对此提出建议,希望国家出台相应法规,遏制这种事件的发生。如何让未成年人保护得到更好的落实和履行,这不仅需要学校和家庭的共同教育,更需要法律法制的完善和全社会的共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