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无限鹤壁 2022-12-30 13:30:26

党的二十大对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新部署,释放出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淇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原法警(正科级)宋涛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五一”期间,时任淇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宋涛使用公款组织部分工作人员及家属赴山东蓬莱旅游,共计花费1万余元。此外,宋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宋涛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

二、浚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二级主任科员张文爱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0年5月,时任浚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文爱在操办其爱人丧事期间,违规收受59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1800元。2021年2月,张文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淇滨区九州路街道办事处大赉店社区党支部原书记蔡士军违规吃喝问题。2019年至2021年期间,蔡士军擅自决定使用集体资金购买烟酒和支付违规吃喝费用,共计121780元。此外,蔡士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蔡士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鹤壁市鹤城公证处内勤工作人员司红霞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国庆期间,司红霞利用工作便利,擅自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朋友的私家车加油4次,共计1172.22元。2022年11月,司红霞受到记过处分。

上述典型问题,充分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在持续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置若罔闻,心存侥幸,胆大妄为;深刻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由风及腐、由风变腐的风险始终存在,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深刻教训,坚决克服侥幸心理、观望心态,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火墙”。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坚决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以斗争精神抓作风、反“四风”,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坚决做到“三个务必”,主动接受监督,带头改进作风,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以优良作风投身新的伟大实践。

元旦、春节将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坚定不移、严之又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准确把握纠治“四风”的规律特点和工作要求,持续发力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等顽瘴痼疾,严肃查处通过快递或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等隐形变异行为,深挖彻查不正之风背后的利益交换、请托办事等问题。要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教育引导的力度,对党的二十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推动广大党员干部以好的作风奋进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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