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梧桐小编
4月12日,沪、深交易所有关负责人就加强IPO企业分红监管有关考虑答记者问,初步考虑“清仓式分红”的量化指标为:对于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80%的;或者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50%且累计分红金额超过3亿元,同时募集资金中补流和还贷合计比例高于20%的,将不允许其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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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沪、深交易所有关负责人就加强IPO企业分红监管有关考虑答记者问,初步考虑“清仓式分红”的量化指标为:对于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80%的;或者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50%且累计分红金额超过3亿元,同时募集资金中补流和还贷合计比例高于20%的,将不允许其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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