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通报批评中建某局!性质较为恶劣!

土木智库 2024-11-01 16:00:09

各有关单位、企业:

中建某局华南建设有限公司(下称中建某局华南公司)作为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方直学林府项目(下称学林府项目)原施工总承包单位,由于不配合提供项目竣工验收有关资料,致使该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严重滞后,造成购房人权益和地方稳定风险问题严峻。今年以来,已有多批次累计几十名购房群众因该项目延期交付,通过不同渠道向政府及主管部门进行信访投诉。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已于2024年8月约谈中建某局华南公司,并于9月初向中建某局华南公司发出《警示函》,要求该单位于规定时限内完成配合学林府项目验收工作,但该单位一直无实质性措施配合推进项目验收工作。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遂提请市局协调处置。

10月9日,我局组织各方召开约谈协调会。经会议协调,各方就学林府项目加快办理竣工验收工作达成共识并形成会议纪要。中建某局华南公司在会上明确表示愿扛起央企责任担当,将积极配合后续竣工验收工作,提供其在学林府项目施工部分的相关验收资料,但会后采取行动迟缓,直到10月18日才提供部分资料。经核对,中建某局华南公司提供的资料属于每个分部分项验收的一小部分资料,无法按验收要求组卷完成其参与建设部分的任何一项分部分项验收。经核查,很多资料需中建某局华南公司主动对接相关单位配合提供,包括区检测站和区混凝土搅拌站等,但中建某局华南公司在工作对接方面不够积极主动,且施工期间的工程建设资料不完整,未及时归档,造成竣工验收资料缺失较多。

中建某局华南公司在接受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约谈后言行不一致的做法,侵害了购房群众切身利益,加大了属地政府维稳压力,性质较为恶劣。鉴于中建某局华南公司在学林府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过程中的态度和表现以及造成的影响,我局决定依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附件3企业扣分标准3~1建筑业企业(施工)扣分标准第90项,对中建某局华南建设有限公司处以诚信扣分20分。请我市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引以为戒,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交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要求,胸怀社会稳定大局,心系人民群众,站稳人民立场,坚决扛起企业责任。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4日

延伸阅读:

关于房地产,财政部通报三方面政策措施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10月12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部长蓝佛安介绍“加大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出席新闻发布会的还有财政部副部长廖岷,王东伟,郭婷婷。在回答“财政政策在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方面有什么考虑?”时,财政部副部长廖岷表示,房地产是大家都很关心的问题。财政部与相关部门同向发力,聚焦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不断优化财税政策,推动房地产行业回归平稳健康发展轨道。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在已出台的政策中,包括需求端、供给端和化解风险三个方面:在需求端,主要是支持满足居民多样化住房需求、降低购房成本。包括出台的“卖旧买新”换购住房阶段性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例如,现有住房卖了200万元,原值100万元,应交个税约20万元,但是您如果在一年内再购买一套200万元以上的住房,已交纳的20万元个税可全额退还。再比如,我们配合相关部门,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据测算,全国每年可节省的公积金个人贷款利息支出约200亿元。这两项政策,对于降低居民的购房负担、增加住房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供给端,我们主要是支持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兜牢民生底线。近三年,中央财政安排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124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2800亿元,并统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666万套,用于满足城市中低收入群体、新市民还有青年人的基本住房需求。同时,也支持各地积极稳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16万个、惠及居民2725万户,支持棚户区、城中村、城市危旧房改造420万户,发挥了稳投资、促消费和惠民生的重要作用。在化解存量风险方面,财政部门配合出台了“保交楼”专项借款政策,对3500亿元专项借款予以贴息,去年以来已预拨贴息资金62亿元,支持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我们还配合推动保交房攻坚战、消化存量商品房和闲置土地等,防范和化解房地产风险,稳定社会预期。关于下一步的考虑,刚才蓝部长介绍的举措中第三条,讲的就是房地产政策。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积极研究出台有利于房地产平稳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此,我向大家通报,财政部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第一,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主要是考虑到当前各地闲置未开发的土地相对较多,支持地方政府使用专项债券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确有需要的地区也可以用于新增的土地储备项目。这项政策,既可以调节土地市场的供需关系,减少闲置土地,增强对土地供给的调控能力,又有利于缓解地方政府和房地产企业的流动性和债务压力。第二,支持收购存量房,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考虑到当前已建待售的住房相对较多,我们主要采取两项支持措施:一项是,用好专项债券来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各地的保障性住房。另一项是,继续用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原来这个资金主要是用来支持以新建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的房源,现在我们对支持的方向作出优化调整,适当减少新建规模,支持地方更多通过消化存量房的方式来筹集保障性住房的房源。通过这两项措施,既可以消化存量商品房,促进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平衡,又可以优化保障房的供给,满足广大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第三,及时优化完善相关税收政策。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我们正在抓紧研究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下一步,还将进一步研究加大支持力度,调整优化相关税收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房地产稳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项政策协同发力。政策执行中,我们将持续加强财政政策与其他政策的协调,加强中央与地方的联动,加强新老政策的衔接,打好组合拳,坚定不移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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