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手心手背都是肉,可有些父母,那手心手背的待遇,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我叫邹勇,从小就活在“弟弟优先”的家庭模式里。
爸妈,为啥偏心?
那时候家里穷,吃饱饭都难,可爸妈还是接连生了我和弟弟妹妹。
小时候不懂事,还天真地问过:“咱家都快揭不开锅了,为啥还要生?” 换来的,当然是爸妈一顿混合双打。
慢慢地,我明白了,在这个家里,弟弟才是宝贝疙瘩。
吃的,穿的,用的,弟弟永远是最好的。
我呢?
捡弟弟穿剩下的,用弟弟不要的。
就连上学的机会,也是紧着弟弟来。
初中毕业那年,我考上了高中,可爸妈一句“家里供不起”,就把我打发到社会上打工去了。
临走前,我妈还特意嘱咐我:“以后挣了钱,除了自己花的,都寄回家给你弟弟攒着。” 那一刻,我心寒到了极点。
这是亲妈吗?
简直是吸血鬼!
我第一次违抗了她的命令,决定自己攒钱,以后离他们远远的。
15岁,我背井离乡,跟着我爸的朋友去了老挝打工。
我妈?
连个电话都没给我打过。
也罢,就当没这个妈吧。
穷小伙,出国路!
刚到老挝,啥也不会,就在工地上干些体力活。
每天累得像条狗,晚上就睡在工棚里,蚊子苍蝇嗡嗡叫。
好在,我爸的朋友老李,待我不错。
老李是个热心肠的人,看我年纪小,啥都照顾着我。
有好吃的,总想着给我留一份;工友们欺负我,他也帮我出头。
我在工地干了五年,学会了不少手艺,也攒了点钱。
离开工地的时候,老李眼眶都红了,还送了我一部手机。
他说:“孩子,以后有啥事,就给叔打电话。” 我当时心里那个感动啊,一个没血缘关系的人,都比我亲妈强百倍!
后来,我琢磨着不能总在工地待着,就想着自己做点小生意。
在老挝呆久了,我也能说一口流利的老挝话,看着就像本地人。
我在街边租了个小房子,买了些旧家伙,就开始摆摊卖炒饭炒面。
刚开始那段时间,生意不好,还经常被地痞流氓欺负。
他们会趁我不注意,把我的调料扔掉,或者把我的车胎扎破。
那时候我年轻气盛,但又不敢惹事,只能忍气吞声。
好在,我经常去修车,和修车行的老板混熟了。
老板是个热心肠的大叔,知道我的遭遇后,很生气,就让我在他店门口摆摊。
这样一来,那些地痞流氓也不敢太放肆了,我的生意也渐渐有了起色。
老挝媳妇,真好!
为了感谢修车行的兄弟们,我每天晚上收摊前,都会把剩下的炒饭半价卖给他们。
时间长了,修车行有个老员工觉得我人老实肯干,就想把他女儿介绍给我。
说实话,那时候我一心只想挣钱,没想过找对象。
但转念一想,有个媳妇也好,两个人一起奋斗,总比一个人强。
我就答应和老头女儿见一面。
第二天,老头的女儿珍梅来帮我摆摊。
她长得不算漂亮,但手脚麻利,干活一点也不嫌脏。
相处了一段时间,我发现珍梅是个善良贤惠的姑娘,就决定和她在一起。
23岁那年,我和珍梅在老挝结婚了。
我请了老李当我的长辈,只是象征性地通知了一下家里。
我知道他们肯定不会来,因为我弟弟正在上学,他们所有的心思都放在弟弟身上。
婚后,我和珍梅在老挝一起奋斗了两年,还生了一个可爱的儿子。
那两年,多亏了岳父一家帮忙。
岳父帮我找店面,岳母帮我带孩子。
生意不好时,岳父还会放下手里的活,帮我发传单。
有一次,我的饭店生意特别差,眼看就要倒闭了。
岳父知道后,竟然辞掉了工作,来我的店里帮忙。
他每天洗菜、切菜、端盘子,啥脏活累活都抢着干。
就连比我小几岁的小舅子,也会在放学后帮我带孩子,照顾生病的珍梅。
那几年,我在老挝的生活,完全离不开岳父一家的帮助。
他们就像我的亲人一样,给了我无私的爱和支持。
25岁那年,我爸突然给我打了个电话,催我赶紧回国,说想看看孙子。
临走前,我把饭店正式交给了岳父岳母。
我把所有的配方都写了下来,教他们怎么做饭,也算是给他们留下了生活的保障。
为啥要陪车?
回到老家后,我和珍梅带着儿子,在县城里买了一套二手房。
我妈知道后,很不高兴,说我没跟她商量。
我没理她,只想让珍梅住得舒服点,别在家里受气。
后来,我和珍梅搬到了县城里住,没和爸妈住在一起。
我每个月给爸妈1000块钱的生活费,算是尽了我的孝心。
我在工地上找了份工作,每天干十几个小时,挣点辛苦钱。
日子一天天过去,儿子也到了上学的年纪。
家里的开销越来越大,我和珍梅拼命挣钱,也只能勉强维持生计。
两年后,小舅子要结婚了,我和珍梅受邀去参加婚礼。
我妈也想跟着去凑热闹,毕竟结婚都五年了,还没见过亲家。
一路上,我和珍梅商量着要随多少礼。
珍梅突然跟我说,岳父给小舅子买了房,她想陪一辆车给小舅子。
说实话,那时候我手里也没多少钱,但我想着结婚的时候,岳父也没问我要彩礼,现在小舅子结婚,我也应该尽一份心意。
我就答应了珍梅,陪她一起去买车。
到了车行,我们看中了一辆十多万的车。
我翻遍了口袋,钱还是不够,只好打电话向朋友借了点。
我妈看到这一幕,顿时就炸了。
她指着我的鼻子骂道:“你是不是疯了?你弟弟结婚的时候,你都没这么大方!你是不是被这个老挝女人灌了迷魂汤了?”
我本来不想跟她吵,可她越骂越难听,甚至说我是白眼狼,就知道帮着外人。
我再也忍不住了,把积压在心里几十年的委屈都爆发了出来。
我当着所有人的面,把她从小到大偏心弟弟的事情都说了出来。
我说我考上高中,她不让我上;我说我挣钱寄回家,她都给弟弟攒着;我说我在老挝受苦受累,她连个电话都不给我打。
我说完这些,感觉心里舒服多了。
珍梅和爸拉着我劝我冷静,可我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了。
我妈气得浑身发抖,指着我说不出话来。
我还是坚持把车买了下来,在婚礼上送给了小舅子。
回到家后,我和我妈谁也不理谁。
珍梅一直在中间劝和,希望我别往心里去。
其实,我心里也明白,我妈就是重男轻女的思想在作祟。
她觉得我挣的钱,就应该给弟弟花,不应该给“外人”。
可她也不想想,当初我在老挝最困难的时候,是谁帮我度过难关的?
是谁像亲人一样照顾我的?
我觉得,做人不能忘本。
岳父一家对我的好,我一辈子都不能忘记。
小舅子结婚,我陪送一辆车,也是我表达感谢的一种方式。
至于我妈怎么想,我不在乎。
我已经长大了,有自己的判断和选择。
所以说,手心手背是不是肉,真得看父母怎么对待。
对孩子一碗水端平,才是最公平的教育方式。
否则,只会让孩子心寒,甚至反目成仇。
大家觉得呢?
我送小舅子车子,是有错还是没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