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6月的一天晚上,美国底特律街头。两名白人正在追逐一名年轻的华裔男子,其中一人追上并拖住华裔男子,另一人抡起棒球棍狠狠地往他身上砸去,华裔男子被打到当场昏迷,并于数天后不治身亡。
这起命案的起因有点奇葩,双方发生冲突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白人误认为华裔青年是日本人。白人到底与日本人有什么过节呢?
更奇葩的是,涉案的两名白人最后都被无罪释放。为何在大街上公然行凶,剥夺了一条人命,却被判无罪呢?
该案件在当时影响很大,直到今天仍被很多网友拿出来说。并将之与著名的“U型锁”事件关联,称其为美国版“U型锁”。两者到底有何异同?
今天这篇文章就来分享一下当年轰动美国的华裔男子被害案。
陈果仁
脱衣舞俱乐部里的冲突被杀害的男子叫陈果仁,1955年出生于广东,但被遗弃在孤儿院。他的养父陈炳兴因在二战期间协助美国作战有功,获准入籍美国。由于妻子余琼芳流产后不孕,他们便于1961年来中国收养了陈果仁。
陈果仁从小在美国长大,学习成绩还不错,后来考入了美国密歇根州的劳伦斯理工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汽车零配件供应商从事工业制图工作。
事发前,他正在准备婚礼。按照美国年轻人的习惯,叫了几个朋友去一家脱衣舞俱乐部开单身派对。他们在看表演时,坐在对面的是白人尼兹和他的继父埃本斯。
美国的风俗确实非常奇葩,两父子都可以约去脱衣舞俱乐部吃喝玩乐。埃本斯是克莱斯勒汽车工厂的主管,儿子尼兹原先也是该工厂的工人,但后来工厂发展不顺,他被裁员去了另外一家家具店工作。
酒过三巡之后,表演正式上演,表演的两个舞者一个是白人,一个是黑人。陈果仁大概收入不错,对舞者的表演也比较满意,给了一大笔小费给白人舞者。
埃本斯父子认为以为对面的亚裔是日本人,对他们的行为非常不爽,冲着陈果仁大喊:“嘿,你们这些小混蛋!”事后,另一名舞者做证时称,埃本斯还说过:“正是因为你们这些混蛋,我们才失业的。”由此也可以断定,埃本斯父子当时把陈果仁等人当成了日本人(原因后面说)。
在美国针对特定族群的歧视性言论或者仇恨情绪,属于侵犯公民权利,这也成了事后定罪的关键。
埃本斯的言论把陈果仁惹怒。陈果仁年轻气盛,加上喝了几杯酒,有点冲动,走到埃本斯面前,对着他下巴打了一拳。埃本斯的儿子尼兹见状立即上前帮忙,推了陈果仁一把,随后双方矛盾升级,扭打在一起。
尼兹
埃本斯不太讲武德,操起一把椅子想来打陈果仁,不料年纪大了下手不准,一下把自己儿子尼兹的头打破了。保安赶来后立即将双方拉开,陈果仁和他的朋友们走去门口,而埃本斯和尼兹则去洗手间清洗伤口。
一场冲突原本到此就可以结束了,但陈果仁的一位朋友去洗手间向埃本斯父子道歉还没出来,陈果仁等人一直在门口等他。这时埃本斯父子也走出来,又碰上陈果仁。
可能陈果仁觉得自己最后的派对被打断,还未消气,继续喷垃圾话:“胆小鬼,你们敢再来认真地打一场吗?我们现在是5比2。”
尼兹听完很恼火,直接跑向自己汽车,从后备箱里拿出一根棒球棍。陈果仁等人见势不妙,立即跑走了。事情发展到这里又是一个转折点,如果各回各家,也不会有什么大事。
但尼兹不肯罢休,与埃本斯一起开着车,在大街上寻找陈果仁。找了二三十分钟没找到,他们甚至花了20美元叫另外一名陌生人帮他找。结果在附近的一家麦当劳追上陈果仁,此时他的狐朋狗友们早已经跑光了。
陈果仁试图逃跑,尼兹追上去将他拉住,埃本斯则抡起棒球棍狠狠地朝他身上打去。一棒打在陈果仁的腿上,他痛得大叫。第二棒打中陈果仁的胸部,他几根肋骨被打断。第三棒打中陈果仁的头部,导致他头骨骨折,直接昏死过去。
现场很多人在围观,两个下班的警察刚好路过。他们赶上前时,埃本斯还在殴打陈果仁,而陈果仁早已经奄奄一息,被送到医院4天后死亡。
纵观整个冲突,表面上看是双方因为小费问题而发生了矛盾。实际原因则是埃本斯父子把自己对面的亚裔当成日本人,否则他大概率不会骂人家“小混蛋”,而整个事情的起因就是因为这句脏话。
那么美国白人为什么会痛恨日本人?
埃本斯
美国社会长期存在仇日情绪白人男子仇恨日本人,其实是当时美国白人社会的主流观念。尽管美国和日本是盟友,但美国民间长期存在反日情绪,时间跨度甚至比中国还长。
美国于1882年出台了《排华法案》,禁止华人向美国移民后,一些机构开始大量招募日本人,使在美国的日本人迅速增加。与华人一样,日本人同样威胁到白人的工作,导致白人社会产生仇日情绪。
尤其是1905年,日本在日俄战争当中取胜,这让美国人更加恐慌。中国人来美国只是抢点工作,而日本人则显露出了明显的扩张欲望,并且有打败老牌帝国主义的实力。
接着美国爆发了大规模排日行动,他们还纷纷成立了各种组织,比如华盛顿抗日同盟。许多州出台了法案,禁止日本人拥有土地。直到1924年,美国出台的移民法禁止日本人向美国移民,才使国内的排日情绪渐渐停止。
但随后日本军国主义兴起,并趁着两国关系的修复,大量利用美国的战争资源。从日本发动918事变到南京大屠杀,逐渐威胁到美国在华利益。美国的一些非裔甚至成立了亲日组织,期待着日军能来美国“解放”他们。
美国白人社会终于认清了日本人的危害,出于自身安全和利益考虑,美国政府不得不开始对日本实施石油和其他战争物资禁运。欧洲裔的美国人立场转向亲华排日,号召停止购买来自日本或其侵占地的商品。
1941年底,日军发动珍珠港事件,彻底与美国撕破脸皮。这种不宣而战的行为,在美国民众看来是背叛、野蛮和怯懦,他们异常痛恨日本人,包括在美国的日裔。
美国政府参战后,也开动宣传机器,大肆宣扬仇日情绪,日本人在美国人心中的形象变成奸诈野蛮。尤其是在前线交战时,日本人极为顽固,不肯投降,甚至假装投降搞自杀式袭击,他们对待美军俘虏也极为残酷。
美国人举起排日标语
前线士兵对日本人尤为痛恨,在作战时倾向于不留俘虏。而在美国国内,民间流传一种叫“猎杀日本人”的宣传单,甚至有媒体公开发文章教民众分辨日本人与中国人的特征。
随着战争的推进,美国情报部门怀疑在美日本人为日军收集情报,而将他们集中看管。据统计,战争期间共有120000名日本人被集中看管,其中包括在美国出生的移民后代。
二战结束后,美国占领日本。随着中国的解放战争以及后来的朝鲜战争爆发,美国越来越觉得日本战略位置重要,给予大量援助,这奠定了战后日本经济腾飞的基础。美国虽然与日本成为盟友,但在经济上却成了竞争对手。并且美国长期的反日宣传所造成的影响,也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
20世纪70年代,由于中东战争和伊朗爆发革命,接连发生两次石油危机。石油价格从3美元/桶飙升到30美元/桶,这对严重依赖能源的美国造成了沉重的打击。为了应对通货膨胀,美国不得不采取紧缩政策,使得汽车工业受到空前的影响。
主打省油的日本汽车开始占据美国市场,本田、丰田和日产逐渐替代美国的通用、福特和克莱斯勒。据统计1979年,日本对外输出了450万辆汽车,其中在美国销售了近200万辆。
在这期间,美国大量汽车工人下岗,即便在岗收入也受到了影响。他们普遍认为,自己的遭遇是日本人造成的,对日本人非常痛恨,街头经常发生砸毁日本汽车事件。而犯案的两名白人都是汽车工人,其中一人还曾失业,自然有反日情绪。
奇葩的审判过程接下来便是奇葩的审判环节。起初埃本斯和尼兹被以二级谋杀罪起诉,美国审判时有个叫辩诉交易的环节,大概意思是嫌疑人与检方达成协议,如果认罪认罚可以换取检方以更轻的罪名起诉。
所以在开庭审时,两人的罪名由二级谋杀降为过失杀人,轻了很多。最终,韦恩县巡回法官考夫曼只判了两人缓刑3年附加3000美元罚款。
他认为这只是一起简单的“酒吧斗殴”,事情由陈果仁挑起。而且两名罪犯此前均没有犯罪记录,他们在社区中表现也很正常,不会再去其他人造成伤害,没有关进监狱的必要。
但其实,考夫曼法官参加过二战,而且还当过日军的俘虏,经历过残酷的折磨。他内心自然痛恨日本人,同情埃本斯父子。当然,考夫曼嘴巴上不会承认是因为自己的情绪影响了判决结果。
判决一出,舆论哗然。按照中国人的思路,不管是谁挑起的冲突,不管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造成了人命就应该付出代价,绝无判缓刑的可能。
美国社会也有这种观点,当地的媒体批评这种判决结果让人不安,而且指责整个审判程序存在瑕疵。认为这让生命显得廉价,司法系统要么过于冷酷,要么是有反常现象。
亚裔群体更是对判决结果表达了愤怒,他们认为这是针对亚裔的种族主义表现。当地华人福利委员会的主席则表示,这相当于发放了3000美元的杀害华裔的许可证,以后全国各地的其他人会争相模仿。
为此美国华人还专门成立了“美国公民正义组织”,上街游行抗议判决,同时他们还努力争取上诉,并且争取到包括一名国会议员在内的一些政治家的支持。
经过华人群体的努力,美国司法部换了个罪名,指控二名罪犯犯有两项侵犯陈果仁人权的罪名。1984年底特律联邦法院陪审团认定埃本斯犯有第二项罪名,判处25年监禁。而尼兹则被宣告无罪。
埃本斯不服,提起上诉。1986年,联邦上诉法院却推翻了对埃本斯的定罪。他们认为陈果仁的律师取证时存在诱导,此前陈果仁的一位朋友称埃本斯没有发表种族仇恨的辱骂,但在律师会见他后,他便改口了。
埃本斯也找到了脱罪的思路,称自己没有发表过种族言论。自己只是看不惯陈果仁给白人的小费多,而给黑人的小费少。这真是倒打一耙,把种族主义的嫌疑推到陈果仁身上,也把矛盾转移到小费身上。
“美国公民正义组织”不服,再次说服司法部要求重审。美国地区法官泰勒认为,这个案件宣传过头,埃本斯很难在底特律得到公平的审判,建议重审在俄亥俄州的辛辛那提进行。
法院再次做出对埃本斯有利的安排,组织的陪审团全部由白人男子组成。按照美国法律,案件审判结果由陪审团裁决而非法官裁决,而且要求参加陪审团的人不能有专业的法律知识。
也就是说,陪审团基本上是通过自己的情感而非法律去裁决该案。白人自然会对白人产生共情,他们内心还存在对亚裔群体潜在的歧视。最终埃本斯被判处无罪释放。
陈果仁的家人只能发起民事诉讼,1987年3月,双方达成和解,埃本斯需要赔偿150万美元。但由于事发后,他被工厂开除,已经失去经济来源,只能每个月赔200美元。
就这200美元,埃本斯也是断断续续地还。直到1997年,陈家再次发起诉讼,各项费用也升至400多万美元。埃本斯申请了破产,他一辈子也还不上这笔钱。
陈果仁的继母由于过于伤心,后来搬回中国居住,并于2002年去世。
陈果仁的母亲
尾声陈果仁案在美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许多亚裔美国人引用此案来证明自己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此案被视为亚裔美国人争取公民权的转折点,也促使了美国出台仇恨犯罪法,该法允许起诉仇恨他人的种族、民族、国籍、性别等特征的犯罪。
客观而言,陈果仁案与U型锁案有很大不同。首先,白人对日本人的仇恨,是基于自己工作岗位被抢利益受损,并未上升到国家高度。其次,埃本斯与陈果仁的冲突,除了仇日情绪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即陈果仁先动手,并多次挑衅。
当然,最后的审判结果显然不公平。很显然,在陈果仁逃走后,埃本斯父子仍然找到他,并将他打死,并不是出于正当防卫。不论是过失杀人,还是被害人挑起的冲突,出了一条人命,凶手都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
该案件的审判结果,充分证明了当时美国社会白人至上的思想仍然很浓,少数族裔并未受到公平对待。